她為什么殺子?
“我每天都覺得很累”
在庭審中,當被問及為何要狠心摔死自己的親兒時,蔣某君失聲痛哭,稱“我感覺我很累很累”,蔣某君告訴法官,當初為了和莫某在一起,她和家人決裂,因為父母一直堅決反對她和莫某的婚事。而在小杰出生后,因為莫某的“不長進”,兩人經常吵架。
“他(莫某)每天都去上網,開始我很害怕失去他,都包容他,但不管怎么樣他每天都去上網,我每天都覺得很累,要帶孩子還要做飯,有時我叫不起他,莫某就怪我,有時又說我把他吵醒”,蔣某君稱感覺自己就像個姐姐,每天帶著兩個小弟弟一起生活,“非常累”,感覺每天都有人監視我們一樣。在庭上,蔣某君幾次掩面痛哭。
她不斷強調自己精神上承受了很大的壓力,表示事發后自己很后悔,“我不是存心摔死小孩,當時我腦子一片空白,只是想挽回莫某的心,讓他走回正道,真正成熟,讓我們母子有安全感”。而依據此前蔣某君在警方的訊問筆錄,她曾稱“孩子死了我就解脫了”。
面對公訴機關的指控,莫某當庭推翻之前供述,辯稱自己并未看到蔣某君傷害兒子的過程,不構成故意傷害罪,甚至回答主審法官,“不知道”親兒在自己心中是什么樣的位置。
法院判決
父親冷眼旁觀屬共犯
法院認為莫某作為小杰的父親,對小杰負有監護職責,在小杰遭受傷害時依法負有阻止并對小杰進行救助的義務,但其在目睹蔣某君傷害小杰時,在完全有時間、有能力履行上述法定義務時,卻冷眼旁觀,進而獨自離開到網吧上網,任由危害后果發生,其不作為的行為與小杰最終被傷害致死的結果有必然因果聯系,故其行為應以故意傷害罪共犯論處。
同時,蔣某君在看守所還揭發了莫某的綁架行為。法院查明,2010年7月7日19時許,莫某和同伙以邀請被害人葉某霞到東莞厚街玩耍為由,將其騙至一房間毆打強迫被害人說出銀行卡密碼,但因卡上余額不足人民幣100元未能提款。次日9時許,同案人陳某通過QQ視頻聊天,向被害人哥哥勒索人民幣2萬元。因對方一直未匯款,莫某等人因擔心被公安機關發覺,遂將葉某霞綁在房間后離開。因此,背負兩個罪名的莫某被判刑9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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