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講健康知識、送禮品、請吃飯,這些層出不窮的銷售假冒保健食品的橋段還在上演。
住在揚子江路的一位張姓老人,聽鄰居老伙計介紹,紅十月影劇院有個“專家”在辦健康講座,還贈送禮品。聽了講座,他對那位“專家”推薦的這種膠囊深信不疑,能治好幾種老年病。于是給自己和老伴兒各買了幾十大盒。
4日,記者從烏魯木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稽查處了解到,從11月初開始,該處陸續接到購買“貝興牌輔酶Q10維E軟膠囊”(標示批準文號:國食健字G20090422,生產日期:20110225,生產批號:02012011)消費者的投訴。
該處一名執法人員出示的一份檢測結果顯示,未從這種膠囊里檢測到輔酶Q10的成分,并經相關單位協查,證實該產品盜用了廣東一家保健品生產企業的批準文號、公司名稱和生產地址。依法認定該產品為假冒保健食品,也就是穿著名牌“馬甲”的假貨。得知這個結果,張姓老人后悔不已,花了幾千元買的保健食品,竟然是假的,還不知道對身體有什么損害。
執法人員介紹,他們已接到80多名老人投訴,共計購買了3798瓶此種假冒膠囊,目前已扣押1011瓶,涉案金額高達40余萬元。這是近三年來涉及面最廣、涉案金額最大的假冒保健品案件。由于消費者一開始去了其他部門投訴,最終才輾轉來到藥監部門,使得部分證據缺失,加大了取證和查處難度。目前已立案調查,并加緊追查此種假冒保健品的源頭。
執法人員提醒,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并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消費者不能以保健食品代替藥品來治療疾病,此外,購買保健品應到正規藥店或者銷售點、認清批準文號并索要有效憑證。(劉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