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釋男子假裝受傷伺機持刀搶路人 再獲12年刑期
手臂綁帶血繃帶故意與路人相撞,借口對方將自己撞傷并持刀搶劫。記者9日從重慶合川法院獲悉,該院對男子張某搶劫案進行公開宣判,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3000元。
1975年出生的張某只有小學文化,1993年起因盜竊罪、搶劫罪多次被判處有期徒刑。2009年底刑滿釋放后,張某因無收入又吸毒,故又干起了搶劫的老本行。
2012年5月起,張某將滴血繃帶系在左小臂上,物色年紀較大的獨行路人故意與其相撞,以對方將自己撞傷為由強行索賠,若對方拒絕便采取持刀威脅的方式強行搶走他人錢財。截止7月,張某先后在合川區河陽城區搶劫作案5次,搶得被害人現金500余元,在第5次作案中被現場抓獲。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暴力威脅手段多次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搶劫罪。且張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系累犯,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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