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當時現場
事發當時現場
日前,凱里市一名3歲半男童,在所住小區院子內被一輛越野車撞倒后,遭遇輾壓而死。在這起事故中,死者曾遭二次輾壓,死者家屬為此認為肇事者為故意所為。目前,這起車禍正處于勘察檢驗階段,交警尚未作出最終責任認定。
“兒子死得很慘,一家人為此一直悲痛至今。”據死者母親吳開琴介紹,她家住凱里市凱晟小區,2月11日下午5時30分許,她與3歲半的兒子華華(化名)從四樓家中下到小區院子內,準備到小區找一熟人修理自家的一輛貨車。母親吳開琴走在前面,華華走在后面,相距不過3米遠。當行至小區二棟與三棟之間時,見一輛越野車從前面慢慢駛來……后來,該車先將華華撞倒,繼而從華華左腿處輾壓至頭部,之后該掛倒檔倒車,又從華華胸、腹部輾壓而過,最終致華華當場死亡。
事發后,警方帶走了肇事司機。事后,吳開琴獲知,肇事司機王某,與她家住同一小區。據吳稱,她家雇請的貨車司機吳某也見到了該車兩次輾壓華華的情景,吳后來也向交警作了筆錄。“小區未裝有監控,目前我們獲知還有第三人看到當時情景,正在尋找他來作證。”吳開琴說。
“他兩次輾壓華華是故意所為,其目地是致華華于死地,由保險公司一賠了斷。”華華的父親舒智昌對記者說,事后華華父母獲知,該肇事車所交第三者責任險較高,加上其又是具有多年駕齡的老手,因此他們認為肇事司機故意做出上述“行為”。
幾天后,肇事司機對華華的父母道歉說,當時他的確聽到了吳開琴的喊叫,但當時他腦子里已一片空白,懵了。
記者在當地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對華華的尸檢鑒定書上看到:華華的死亡原因系顱腦嚴重損傷所致;華華的胸、腹內未見積血,損傷部位未見明顯出血,其損傷特征符合死后傷。“由此證明,華華是遭遇了二次輾壓。”舒智昌說。
昨天,凱里市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交警龍警官告訴記者,事后肇事司機王某承認了當時聽到死者母親的喊叫,也承認向前行駛后又倒退了幾米,其自稱并非故意。龍警官說,事發后,在賠償方面,民警曾多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死者方以索要95萬元的價格了斷此事,而肇者方只答應28萬元賠償。雙方最終未能達成調解。
龍警官告訴記者,這是一起路外事故,我們將參照道路交通事故程序來處理,若按照道路交通事故來處理,既使該肇事司機負全責,死者方提出的賠償金額已高出了應賠償的近3倍。“目前我們還沒有證據證明肇事司機為故意輾壓,但此起事故還處于勘察檢驗價段,還未最終作出責任認定。”
貴州貴信律師事務所律師任明勝稱,若交警部門認定此起事故為交通事故,則按交通事故處理程序來處理;如果死者家屬認為這起交通事故發生之后,肇事者有故意殺人的嫌疑,死者家屬可向當地公安刑偵部門報案。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