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健全領導決策制度,保證民主、科學決策。近年來,州委先后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完善州委常委會重大事項決策的規定》、《中共黔東南州委常委會議事規則》、《關于加強對縣(處)級黨政“一把手”重大經濟決策行為監督管理的暫行辦法》、《關于規范選人用人行為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黔東南州縣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日常管理研判制度》等制度,各級黨委(黨組)也相繼出臺了相關制度規定。同時,州委組織部及時會同紀檢監察等部門切實抓好制度執行的督促檢查。
在認真貫徹執行干部考察預告制、差額考察制、任免票決制、任前公示制、任職試用期制、干部交流和回避制、干部考察工作責任追究制等一系列制度的同時,先后出臺了《黔東南州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制度(試行)》、《關于進一步理順干部雙重管理工作的通知》、《關于進一步規范對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工作的通知》等制度,進一步規范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制定《黔東南州州直單位州管干部年度考核辦法(試行)》,注重廣泛深入了解干部的政治素質、領導能力、工作作風、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等情況,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干部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和獎懲問責的重要依據;制定《黔東南州選拔任用縣級領導干部初始提名辦法(試行)》,規定了組織部門推薦、單位黨委(黨組)推薦、領導干部個人推薦、個人自薦等初始提名方式,進一步創新、完善和規范了領導干部提名制度;制定《黔東南州州管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記實辦法(試行)》,以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程序為主線,通過詳實的文字記錄和完整的文書檔案,將干部動議、提名、推薦、考察、醞釀、討論決定等全過程記錄在卷,切實加強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監督。
建立新任州管干部廉潔從政陳述承諾制度,規定凡新提任的州管干部、轉任重要崗位的州管干部,任職前均必須按照規定向州紀委和州委組織部作出近三年來廉潔從政的書面陳述和任職后廉潔從政書面承諾;在換屆期間,為防止干部在提拔、交流、調整過程中利用公款搞迎來送往大吃大喝、收送或變相收送禮品禮金和其他財物等行為發生,州紀委、州委組織部及時下發了《關于換屆期間防止利用干部提拔、交流、調整名義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通知》,使全州形成了學廉、崇廉、守廉、倡廉的良好風尚;堅持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組織召開由州紀委、州委組織部、州法院、州檢察院等單位有關負責同志參加的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對整治買官賣官、嚴肅換屆紀律等專項工作進行研究部署。(文筱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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