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迷戀網絡,對新娘不聞不問,難以煎熬的生活,新娘淚灑四年。無奈之下的她,一張訴紙,要求法院解除雙方的夫妻關系。7月30日,錦屏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對這起沒有爭論的離婚糾紛案進行公開的審理,并當庭宣判準予雙方離婚。
原告龍某蓮(女)與被告吳某燈(男)系錦屏縣大同鄉密洞村二組人,二人從小,一起背著書包上學堂,可謂青梅竹馬。初中畢業后,情竇初開,相互愛慕,雙方在接觸中不知不覺的戀愛了。2007年2月,雙方按當地農村習俗舉行婚禮,隨后到當地鎮人民政府補辦了結婚登記,正式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和很多少夫少妻一樣,憧憬著美好的未來。結婚后,夫妻雙方在家過著“日出而作,日落而歸”田園般的生活。但是,夫妻倆考慮到,在家甜美的生活,只能解決溫飽的問題。于是夫妻雙方協商,攜手加入了打工大軍中,去外面拼打,創造美好的明天。然而,男方打工未到一年,錢沒有掙到,卻很快迷戀了上網,對那些虛擬的網絡世界,欲罷不能,對新娘更是不管不問。新婚的喜慶頓時煙消云散,新娘很是痛苦和無奈。夫妻間無休止的爭吵,新娘只好由廣東轉往浙江打工,換一下環境,以期望新郎“尾隨而至”,收回那散心,共享甘苦。哪曾想,新郎卻落得個“清靜”。雙方就這樣,結婚剛一年,這對小夫妻便開始過著了漫長的分居生活。起初,偶爾還有些電話聯系,后來,新郎索性把新娘的電話設到黑名單中,雙方相互中斷了聯系。分居四年,失望中的新娘,2012年4月,遂以夫妻關系名存實亡、夫妻感情已徹底破裂向該院提起訴離婚訴訟。
法院受理該案后,經過公告送達一系列程序后,被告未到庭參加訴訟,該院審理后認為,依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感情不和,且分居滿二年的,視為夫妻感情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本案中,被告去向不明,雙方分居長達四年之久,互不履行夫妻義務,夫妻關系名存實亡,能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為此,法院當庭宣判準許雙方離婚。(楊世勤 劉榮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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