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人民政府網訊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業發展的要求,省國稅局根據財政部精神,確定我省個體工商業戶起征點從2011年11月1日起由原來的3000元(工業)、5000元(商業)統一調到20000元,為了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并順利實施,該局采取系統措施有效推進工作,全州有9563戶商戶調至起征點以下,調整后兩個月減征稅款439萬元。
一是加大宣傳力度,采取在辦稅服務廳張貼公告、稅收管理員上門宣傳和召開納稅人例會等形式,將增值稅起征點調高的具體執行時間、適用對象進行認真講解,使增值稅起征點調高的信息家喻戶曉,確保納稅人充分享受到政策的優惠;
二是明確提出嚴禁在起征點調整前突擊調高納稅人定額,避免因起征點調高反而導致納稅人負擔加重,對通過日常監控確實需要調整定額的,均嚴格按照程序做到有理、有據、有節;
三是明確未達起征點的納稅人可以使用千元版手工發票,從而避免因增值稅起征點調高帶來的發票管理連鎖效應和符合納稅人的經營需求;
四是要求各地及時調整個體稅源管理人員數量,合理分配稅源管理的人力資源;
實施上調增值稅起征點政策的出臺有效降低了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成本,促進了小型微型企業快速發展。減輕低收入者稅收負擔,增加收入、縮小貧富差距,促進就業和擴大再就業,保障和改善了民生。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