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2010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建立促進科學發展的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機制的意見》,強調“要進一步健全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內容,改進考核方式,擴大考核民主,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努力把平時考核、年度考核與換屆(任期)考察、任職考察結合起來,把考核評價與干部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激勵約束結合起來,全面加強對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考核工作,著力形成有利于科學發展的用人導向,建立有機聯系、相互配套并有效運行的干部考核評價機制,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組織保證。”為深入貫徹落實《意見》,雷山縣從自身實際出發,組織調研組到鄉鎮及部門開展調研,通過調查走訪、召開座談會等形式,認真查找出當前全縣考核評價機制的問題。經過調研,發現鄉科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存在不足,年度考核每年度進行一次,不利于對干部的經常性考察、考核和監督;考核內容過于籠統,不能全面反映干部的真實情況,缺乏量化標準,考核結果失實失真現象不同程度存在。由于年度考核采用一次性集中考核,缺乏平時工作績效考核,考核過程偏重于聽述職報告、民主測評等靜態考核方法,對干部情況的了解較多地停留在感性認識階段,缺乏深度。由于部分考核結果存在失真失實現象,難以作為干部獎懲和升降的依據,考核結果與干部使用存在脫節現象。
根據對考核工作的調研結果,雷山縣委及時草擬了《雷山縣健全促進科學發展的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機制試點工作方案》,探索開展改革,把傳統的年度考核,轉變為“月公示、季評議、年考核”的有機結合的“立體考核”。縣委組織部于2010年8月下發《關于開展科級領導干部工作實績報告和公示試點工作的通知》,從2010年9月起,在全縣5個鄉鎮和14個縣直部門開展試點工作。
二、主要做法
雷山縣推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報告和公示試點工作后,在全縣干部中引起廣泛討論和爭議,大部分領導干部表示理解和支持,認為這樣的做法更能體現干部的實績、顯績,能夠很好地治理“平庸、懶惰、混日子”的干部。但有少數領導干部認為,平時工作已經夠忙了,還要每個月“應付”這些考核和評議,哪有時間,并對該項考核評議試點工作的出臺表示不理解。
事實勝于雄辯,經過推行,試點單位部門逐漸接受和理解了“領導干部實績報告和公示”工作以及“月公示、季評議、年考核”的做法,認為該項考核評價工作不僅能促進單位工作效率的提高,還能加強單位的凝聚力,使單位領導和干部一起干事創業,形成“互評、自評、大家評”的良好氛圍,增強集體榮譽感和使命感,有力的治理了“庸、懶、”領導干部。
雷山縣按照工作實績的“月報告、月公示、季評議、年考核和成果運用”五個步驟,把考核貫穿于干部的全年工作中。
實行工作實績月報告制。每月月初,由各試點單位領導干部結合分管工作的全年目標任務以及當月的臨時性工作,擬定個人的工作計劃,將一年的工作按月分解進計劃并逐月組織實施。每月30日前,由領導干部本人根據當月工作完成情況,如實填寫《雷山縣科級領導干部實績報告登記表》一式兩份,以條款形式報告當月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并實事求是地進行自我鑒定,評價當月的工作等次。領導干部報告實績后,由單位黨委(黨組)召開領導班子會議對當月領導干部工作實績進行評價,對“報告實績是否屬實”、“工作完成評定等次”形成一致意見后,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并簽定意見之后,將當月工作實績報告裝訂成冊,一份由單位留存公示,一份送縣干部綜合考核辦公室審核備案,建立干部工作實績信息庫。
實行工作實績月公示制。每月底或次月初,各單位將本單位科級領導干部填寫的《雷山縣科級領導干部實績報告登記表》在本單位公示欄內公示七個工作日,接受干部群眾的評議監督。縣委組織部公開舉報電話和郵箱,受理干部群眾的相關舉報,并從有關部門和“兩代表一委員”中聘請監督員,定期或不定期對試點單位工作實績報告和公示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群眾反映的情況,縣委組織部會同紀檢、監察等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對內容失實、實績主體不清、定性不準或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誤、嚴重問題又不按要求進行公示的,責令其立即糾正并視情節追究單位及當事人責任。除了對實績進行公示,縣干部綜合考核辦公室還將各單位上報的《雷山縣科級領導干部實績報告登記表》進行審核匯總,上報縣委常委及縣分管領導審閱,讓縣級領導及時掌握科級干部履職情況、工作完成數量和質量及取得的成效。
實行工作實績季度評議制。結合工作實績月報告和公示,各試點單位每季度末召開一次全體干部職工會議,對鄉科級領導干部季度工作實績分為“學習研究、工作思路、工作安排、工作措施情況”、“工作責任心、聯系群眾、團結同志、遵紀守法、嚴格管理、勤奮敬業、出勤情況”和“工作數量、質量、效率、解決實際問題、業務工作推進、取得總體績效情況”三個方面的內容,按“好、較好、一般、差”四個等次進行民主評議并量化評分。評議結果在單位進行公示。
實行工作實績年度考核制。在工作實績月報告和公示、季度評議的基礎上,雷山縣還制定了《雷山縣鄉科級領導班子和鄉科級干部年度考核辦法》,進一步規范全縣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年度考核采取述職、測評、談話、民調、互評等方式全面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年度工作,考核組綜合分析年度考核結果、季度評議結果、月工作實績情況及重點項目完成情況,提出各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評定等次初步建議,報縣委組織部審核,提交縣委常委會審議,最終確定各單位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的年度工作考核結果。
實行工作實績評議結果獎懲制。將干部月工作實績情況作為考核干部的“能”、“勤”、“績”的主要依據之一。對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干部列入提拔重用重點對象,并在一定范圍內給予褒揚;對實績表現較差的干部以書面形式向單位領導班子進行反饋,并按照干部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約談;對連續兩次未上報實績或內容空洞、脫離實際且不能提供正當理由的,年度考核等次確定為不稱職或不合格;對一績多用、弄虛作假、爭功諉過的,對單位及其本人給予全縣通報批評。
在實施干部“工作實績評議”過程中,部分試點單位結合部門實際大膽創新,豐富了干部“工作實績評議”活動的內容和涵義。例如雷山縣教育局結合試點工作實施了重大事務督辦掛牌公示制度,對每位領導干部近期工作任務、完成時限等進行公示,對不按時完成的進行黃牌提醒,被黃牌提醒兩次以上的進行紅牌警告,被紅牌警告的干部當年考核不能評為“優秀”;縣財政局推行干部月工作制度,按時測評和公示全局領導和中層干部的月工作實績,自覺接受各個層面的監督,促進干部工作監督常態化,實現了機關作風大轉變;丹江鎮創新建立“一條龍”工作模式,把每項工作從責任分解、會議調度、督查整改、通報推進、表態承諾、實績公示等一條龍進行落實和監督,全面促進了全鎮工作的開展,在2010年和2011年鄉鎮目標考核中,丹江鎮各項工作均名列前茅。
三、工作成效
雷山縣“干部工作實績評議”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全縣92名實職科級干部共上報工作實績報告3500余份,進行各類公示500余次,以“干部工作實績評議”為選任干部參考依據達45人次,試點工作在干部和群眾中反響較好,成效初步顯現。
促進工作監督日常化。通過“亮績、評績、核績、比績”,把干部工作業績在陽光下“曬一曬”,讓群眾“評一評”,干部工作實績監督從“年檢”變成了“月查”,如此一來,領導干部日常工作干與不干、干多與干少、干好或干差都能通過“工作實績評議”體現出來。同時,通過廣泛接受組織人事部門、單位干部職工、廣大群眾和宣傳媒體的四重監督,切實防止了部分同志“假實績”、“夸實績”等問題。
促進民主評議合理化。通過工作實績評議,為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和換屆考察民主評議、民意調查提供了評價依據,解決了“怎么評”、“為什么這樣評”的疑問。通過實行“干部群眾評實績、反復審核鑒實績、客觀公正用實績、代表選舉看實績”,真正讓干部工作實績“自己知道、干部知道、群眾知道、組織知道”,使組織了解干部、評價干部更有基礎,使群眾參與的各類評議都更有依據、更有底氣,得出的評議和考核結果也更能讓人信服。
促進干部選用科學化。通過工作實績月報告、公示和評議,為干部年度考核提供了依據,同時,也為選人用人工作提供了參考,組織部門可以更加清楚地認識和了解哪些干部在兢兢業業干事,哪些干部在敷衍塞責度日,哪些干部在成年累月苦干,哪些干部在欺上瞞下空喊,提高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科學化水平。在2011年的縣鄉換屆中,雷山縣依據“干部工作實績評議”掌握的情況,將20名表現優秀的干部提拔重用,3名表現一般干部進行崗位交流鍛煉,2名表現不夠好的干部實行了調整“挪位置”。
促進干事創業自覺化。通過“干部工作實績評議”把干部的工作業績放在一個平臺上比成績、比貢獻、找差距,讓干得好的感到光彩,干得少的感到慚愧,干得差的感到汗顏,提高干部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和榮譽感,激發了干部力爭上游的拼勁和熱情。由于工作更加公開透明,促使干部目光由“向上”轉為“向下”,作風由“虛”變“實”,真正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干工作上、放在謀發展上和為群眾辦實事上,極大地調動了領導干部干事創業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如丹江鎮南屏村通過鎮黨委開展的2011年“工作實績評議”工作,發現本村的“一事一議”項目工作比較落后,村兩委自發組織到先進村進行實地考察學習,激發了村干部的工作激情和斗志,有了工作起色。
四、思考與啟示
擴大實績評議廣度。一方面切實擴大試點單位的范圍,將試點工作中取得的初步經驗在更多單位進行檢驗,不斷提煉和完善工作經驗,探索建立更加科學的干部考核評價機制。另一方面切實擴大試點人員的范圍,將試點工作的實施對象從實職副科級干部擴大到股級干部乃至全體干部,讓組織和群眾通過“干部工作實績評議”工作平臺更加清晰地看清干部的工作成績和日常工作表現,探索建立干部工作實績數據庫,為更加科學的選人用人提供依據。
挖掘實績評議深度。在不斷完善現有的公示欄、信息報告等實績對外公示的基礎上,不斷創新工作實績公開公示平臺,充分利用政府網站、報刊、電視臺等平臺適時公開相關信息,結合工作需要在特定人群內進行專題公示。
加大實績評議監督力度。通過廣泛設立舉報箱、投訴電話、意見簿等辦法,結合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監督,司法的監督,專項審計的監督,聘請監督員的監督等,讓全部干部和單位都自覺接受來自于群眾、組織、政黨、社會、新聞媒體等各個層面的監督,推進本職工作有序開展,提高工作實績的真實性、工作評價的客觀性。同時,將工作實績向社會公示,向廣大干部群眾報告,保障了廣大干部群眾的知情權,為組織部門選拔任用干部提供了相關實績依據。
提高示范效應熱度。進一步發現和挖掘“干部工作實績評議”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大力宣傳和推廣他們的先進事跡,在干部身邊樹立典型、宣傳典型,讓廣大單位和干部職工“學有標桿、趕有目標”,依托各類交流平臺促進各單位和干部間的相互學習、較勁、追趕,調動其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激發干事創業的工作熱情,形成開展“比、學、超”的良好氛圍。
強化實績結果運用。實績工作的開展,能更好地發現實績突出的領導干部,更好地治理“平庸、懶惰、混日子”的干部,對于實績突出的領導干部,組織上要樹立典型,給予肯定,提拔重用。對于“庸、懶、混”的干部,組織上要給予適當的警示和調整,情節嚴重的給予免職。通過樹立典型,進一步發揮了示范帶動作用,為廣大干部群眾提供了榜樣,更好地促進各項工作的推進和開展,組織上能更好地運用實績效果選拔任用干部,為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州委組織部)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