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民族古籍,不僅指那些有文字記錄的出版物或非出版物,還包括至今流傳在民間的口碑文獻(主要指那些民族神話、英雄史詩或創世紀史詩等)。其時間范疇與漢文古籍一樣以1911年為下限,但“因族而異”,部分可延伸到1949年。其內容涉及政治、哲學、法律、歷史、宗教、軍事、文學、藝術、語言文字、地理、天文歷算、經濟、醫學等多個領域。
1984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民委關于搶救、整理少數民族古籍的請示》,我國的少數民族古籍保護、搶救、搜集、整理、翻譯、出版、研究工作就此正式展開。州民委古籍辦成立于2010年,它的主要職能是承擔少數民族古籍搜集、整理和出版工作,指導各縣(市)開展相關工作。
已出版的少數民族古籍《祭鼓辭》、《苗族賈里》
古籍辦從成立以來,州民委對民族古籍工作予以高度重視,充分配置資源,與州文化局、凱里學院、州博物館、州志辦、州檔案局等有關單位密切配合,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把民族古籍工作納入我州民族文化發展事業十二五規劃中,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進民族古籍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一、古籍普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我州是以苗族、侗族為主體民族的自治州,苗族侗族在長期的歷史進程中,創造了輝煌燦爛的民族文化,民族古籍資源十分豐富。為了對我州民族古籍有清晰翔實的了解,我州開展了少數民族古籍普查。近2年來,通過對少數民族古籍的全面普查,摸清家底,我州一大批瀕臨消亡的少數民族古籍得到搶救和保護。從結繩記事到碑銘、石刻;從竹木簡策、絲帛素書到線裝典籍;從經、史、文、哲到天文、地理、醫藥、佛藏、工藝、美術。收集到的少數民族古籍版本極為珍貴,有刻本、印本、抄本、寫本,還有更具歷史文物性、學術資料性和藝術代表性的孤本、珍本和善本。
二、錦屏文書的搜集、搶救有新突破
“錦屏文書”是中國明清史重要組成部分,是以錦屏為中心的少數民族林業經濟與社會發展變遷的縮影和歷史見證,是以各種契約為主要內容,反映明清以來苗、侗人民生產生活、民族習慣、生態環保、區域經濟、民俗文化、社會發展變遷的原始記載和相印證的實物檔案為清水江流域社會變遷、經濟發展提供了重要的史料,是我州這次民族古籍普查的重點,涉及錦屏、黎平、天柱、劍河、三穗、岑鞏等6個縣。2年來共發現、搜集、搶救錦屏文書5萬多件。去年,在以往未發現“錦屏文書”的岑鞏縣,經初步調查,歷史性地發現了記載明國以前至明清時期思州府地的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習俗特點的契約,對于研究思州歷史有著不同尋常的價值和意義,而且數量較多,保守估計也有3萬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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