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貴州岑鞏消防大隊消防監督檢查人員在開展“十八大”保衛戰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時,在該縣金隆木材加工廠發現2名工人在廠區內吸煙,2名工作人員的行為嚴重威脅著公共場所消防安全,一旦發生事故,后果將不堪設想。
見狀后,消防監督人員立即上前制止2名男子的危險行為。為此,消防監督人員依法對他進行照相取證、詢問筆錄。2名男子的行為嚴重威脅著公共消防安全,雖沒有造成嚴重后果,但其明知在木材加工廠內不允許吸煙和使用明火,卻抱著僥幸心理公然在木材加工廠抽煙,其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第二項的規定,消防執法人員決定給予2名男子行政拘留一日的處罰。
目前,2名男子已被送往岑鞏縣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