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提高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素質,根據《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黔東南州引進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黔東南州引進急需緊缺人才暫行辦法》,結合我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結構現狀,經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2013年決定引進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21名。為做好此次人才引進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組織領導
此次人才引進工作由中共雷山委組織部、雷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
二、引進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申報、擇優選拔的用人機制。
三、引進職位
詳情見附表。
四、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引進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應、往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未就業的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在職職工及其他人員;(詳見職位表)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5年3月31日及以前出生),45周歲以下(1967年3月31日后出生);具體放寬職位及條件見附表。
4、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具備擬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5、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①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②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③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④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報名時止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⑤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工作人員;
⑥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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