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新娘婚宴拒敬酒 走了 新郎法院要彩禮 賠了(圖)
漫畫楊仕成
家住岳池的劉斌(化名)與才認識一個多月的申敏(化名)于今年3月25日舉行婚禮。可在婚宴上,因一言不合,雙方親屬就吵起來,申敏隨后帶著全部家屬離去,并表示兩人斷絕關系。劉斌苦惱:“婚沒結成,5萬元的彩禮錢該怎么辦?”昨日,記者獲悉,在歷經波折后,劉斌總算拿回了法院判退的彩禮。
認識一月閃婚 一言不合新娘離席
劉斌和申敏兩人都22歲,今年春節經人介紹后,感情迅速升溫,才認識一個多月,便開始了談婚論嫁。
經雙方家屬決定,婚期就定在今年的3月25日。按照當地風俗,劉斌給申敏家送去了一筆現金和首飾、衣物、手機等,作為彩禮。婚禮舉行當天,按照習俗,劉斌帶著申敏向自己的親友一一介紹,同時要求申敏和自己一起敬酒致謝,沒想到卻遭申敏拒絕。劉斌覺得很沒面子,出言責備。因為用語較重,申敏也覺得委屈,兩人隨即就在婚禮上吵了起來。
兩方的家屬也跟著發生了爭吵,申敏一氣之下,帶著女方親屬離去,留下劉斌收拾殘局。
新娘執意斷絕二人關系 新郎起訴要彩禮遭反訴
當天的婚禮不歡而散,劉斌和家人冷靜下來后,覺得事情變成這樣雙方都有責任。隨后的一個多月,他和家人多次前往申敏家道歉,希望能把申敏重新迎回家中。可是,申敏堅持要和劉斌斷絕一切關系。
兩人在舉行婚禮時并沒有辦結婚證。劉斌看到申敏心意已決,變得更加苦惱,因為當初送出去的彩禮,總共加起來有5萬元左右,“現在婚也結不成,錢也給了,我該怎么辦。”今年5月,他向岳池縣法院起訴,要求申敏一家退還全部彩禮。
不想剛提起起訴,申敏就對劉斌提起了反訴,認為其中一部分彩禮作為嫁妝,還放在劉斌家里,禮金已用于宴請賓客和置辦嫁妝,不予返還,要求法院判決劉斌家返還1.2萬元。
法院認定
屬有條件贈送 新娘被拘后返還彩禮
今年6月,岳池縣法院審理后認為,劉斌的彩禮是為和申敏締結婚姻關系而送的錢財,屬于有條件的贈送,因為申敏不愿意締結婚姻關系,按照法律應當返還,最終判決申敏返還現金3.6萬余元及首飾。婚禮當天放在劉斌家的嫁妝歸申敏所有,其中一件男式西服和一雙皮鞋歸劉斌所有。
法院判決后,申敏隨即提出了上訴,不久后又自行撤訴。可是一直拖著判決不肯履行。隨后,劉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期間,申敏依然不肯履行判決,經過多次勸解無果,法院合議庭對申敏做出了司法拘留15天的決定。
在被拘留一天后,申敏的父母和劉斌一家達成和解,支付現金兩萬余元,剩余部分沖抵劉斌家應返還的財物。(肖翔 秦夢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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