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殺害女房主無業男獲死刑
無業男子馮業慶以租房看房為名,將女房主約到其欲對外出租的空房內,將其殺害并奸污尸體,離開時還拿走了其隨身財物。市一中院以搶劫罪、侮辱尸體罪數罪并罰判處馮業慶死刑。近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在驗明正身后,馮業慶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女房主帶人看房遇害
2011年7月16日,王先生接到母親打來電話,稱上午與其姐姐王某通話時,其姐姐正在陪人看房,下午4點后卻再也聯系不上。多方尋找未果,當天夜里,王先生遂趕往姐姐在海淀區蘇家坨的房子尋找。房門打開后,屋內未見異常,但當其打開閣樓上的儲藏室時,卻發現姐姐王某衣冠不整地躺在地上,已停止呼吸。王某的脖子上有明顯掐痕,她隨身的包扔在身邊,東西散落一地,值錢物品均已不見。王先生立刻報警。
犯罪嫌疑人次日落網
民警走訪中了解到,此前王先生幫姐姐在網上發布了一條出租房的信息,結合案發當天上午,王某曾在電話中告訴母親說自己正在陪人看房,因此民警確定看房人有重大作案嫌疑。根據王某手機的通話記錄,民警將目標鎖定在馮業慶身上。案發第二天,民警在山東省菏澤市定陶縣一居民房內將馮業慶抓獲,并當場起獲其搶劫所得人民幣375元。隨后,民警又從其姐姐家中起獲王某的公交卡、手鐲、手機等財物。馮業慶被抓時,手部和頸部還有王某反抗時留下的抓痕。
檢方指控,馮業慶預謀搶劫,并準備了膠帶、繩子等工具。2011年7月16日9時許,馮業慶以租房為名將王某(女,歿年36歲)騙至蘇家坨附近一處單元房內,乘王某不備,對其采用掐脖子、捆綁等手段進行搶劫。其間,遭到對方強烈反抗,馮業慶猛擊王某面部,并將其頭部向墻上撞擊,再次扼壓其頸部,致王某機械性窒息死亡。后馮業慶將王某的尸體奸污。馮業慶共搶得王某的現金人民幣700余元、手機1部、翡翠手鐲1只等物品,經鑒定物品價值共計人民幣2464.6元。
庭審期間,馮業慶對檢方的指控沒有異議,但其律師認為馮業慶所犯搶劫罪主觀惡性不深,且其認罪悔罪,為其做了罪輕辯護。
兇徒最終被執行死刑
法院審理后認為,馮業慶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馮業慶對被害人尸體進行奸污,其行為又已構成侮辱尸體罪。對于律師的辯護意見,法院認為,馮業慶雖辯稱其未預謀殺人,但其不僅在作案前準備了繩索等作案工具,而且在遭到被害人反抗時,采取毆打并撞擊被害人頭面部等暴力手段予以壓制,并扼壓頸部最終導致被害人機械性窒息死亡,犯罪手段殘忍,其到案后雖能如實供述所犯罪行,但仍不足以從輕處罰,因此未采納律師的辯護意見。最終,法院以搶劫罪判處馮業慶死刑,以侮辱尸體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最終決定對馮業慶執行死刑。(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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