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是全國第22個稅收宣傳月,宣傳主題仍是“稅收·發展·民生”。為配合開展好第22個全國稅收宣傳月活動,引導群眾樹立稅收法制觀念,進一步營造依法誠信納稅氛圍,黔東南州地稅局決定于4月1日啟動 “我與稅收”有獎征文活動。有關事宜如下:
一、征文時間: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
二、征文內容
征文應圍繞“我與稅收”的主題,以稅收以及與稅收相關的事物為對象,講述真人真事,抒發真情實感,發表真知灼見,如實記錄稅收事業科學發展進程中令人印象深刻的點點滴滴。
三、征文要求
作者應從親身經歷、所見所聞中描述自己身邊的稅收故事,或者是對稅收的認識和感悟。既可站在納稅人的角度講辦稅經歷,也可以稅務人員的身份談征稅故事;既可寫稅收在生活中的角色和意義,也可論稅收對社會的貢獻和作用;既可集中描繪對當前稅收的總體認識,也可就某一方面(如稅收宣傳輔導、辦稅方式等)講述對稅收事業多年發展的體會。征文應主題鮮明,內容健康,文字通順,敘述清楚,富有時代感和藝術感染力;題目可自擬,文體不限,字數控制在3000字以內。征文必須為原創且未發表過的作品,嚴禁抄襲。
四、參賽對象
黔東南州地稅系統干部職工;所有關心、關注稅收事業的納稅人、辦稅人員。
五、獎勵辦法。
征文結束后,我局將成立評審組對來稿進行評選。設以下獎項:一等獎1名,獎金1000元;二等獎2名,獎金各800元;三等獎3名,獎金各500元;優秀獎10名,獎金各200元。評選結果將在黔東南地稅網站上公布,獲獎文章將擇優登載在《黔東南地稅》雜志,刊登稿酬另付。
六、投稿方式
征文采用電子件的方式進行投稿,截稿日期為2012年4月30日(以發送電子郵件時間為準),電子郵件請發至:qdnds_bgs@163.com。來稿應注明“我與稅收”征文字樣,并注明作者的真實姓名、性別、單位、有效聯系電話。
真誠歡送社會各界人士踴躍參加,講述“我與稅收”的點滴情節,表達真情實感,發表真知灼見。
本次征文相關規定及未盡事宜,由黔東南州地稅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人:楊中芳 聯系電話:8276647
黔東南州地方稅務局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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