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上午,岑鞏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法官到該縣大有鄉湯江溪村一農家,巡回審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庭審中,法官耐心釋法析理,經過法官長過2個多小時的調解,雙方紛爭得以妥善的化解。
據了解,2009年5月,該村村民嚴某經人介紹與已懷有身孕3個多月的何某認識。嗣后,嚴某因考慮到自己年齡偏大、家境條件又不好等諸多原因,雙方于當年7月22日進行了結婚登記。婚后不久,何某生下了一名男嬰,不久之后,何某便將孩子交給嚴某照顧,獨自外出務工。何某某外出打工3年的期間里,電話無,家不歸,對丈夫、小孩不聞不問,一點也沒有盡到妻子和母親的責任。無奈之下,嚴某訴請法院,要求與被告何某離婚。
庭審中,雙方對夫妻長期分居生活,夫妻關系已名存實亡,確無和好可能。對此,雙方自愿同意離婚,爭議的焦點是孩子撫養權。圍繞的爭議焦點,法庭上,承辦案件的法官,結合類似情況的案例,耐心講解與何某生活更有利孩子健康成長進行釋法明理,何某明白自己在婚姻存續期間的過錯,理解了嚴某在自己外出打工期間又當爹又當娘的艱辛。最終,該案在法官主持調解下,雙方自愿達成了離婚協議,小孩由何某撫養,何某須一次性支付性補償嚴某某三年來撫養小孩的費用10000元(已當庭兌現完畢),案件圓滿劃上了的句號。
法官走基層,巡回審理到農家,村民“訴訟“與”農忙”兩不誤,減少群眾的訴累,節約訴訟成本,深受群眾的喜愛和好評。 (龍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