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記者 唐云芳)記者從4月29日召開的《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施行會議上獲悉,該條例將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為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全面深化改革精神,推動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黔東南州新制定《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條例》!稐l例》根據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若干意見》和貴州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全省民營經濟發展的意見》精神,結合黔東南州非公經濟發展實際制定。
《條例》五章三十二條對非公有制經濟范圍重新作了界定,將促進與扶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作為重點,旨在營造良好的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環境,對各級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提出了服務和保障規定,確立了法律責任主要是對政府主管部門、行業管理部門以及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制約,強化了對公權的約束。
《條例》的公布施行對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在放寬市場準入門檻、破除隱性壁壘、優化公共服務、營造寬松環境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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