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黨對全面深化改革的領導 確保各項改革任務落到實處
——《中共貴州省委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實施意見》
系列解讀之十七
《中共貴州省委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結合省情實際,對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領域改革進行了總體部署。全面深化改革,關系黨和政府工作全局,任務艱巨而繁重。要把改革目標任務變成美好現實,必須加強領導。
強化組織領導
相比以往而言,全面深化改革承擔著更為復雜艱巨的雙重任務。推進改革的復雜程度、敏感程度、艱巨程度前所未有。實踐證明,任何成功的改革,必須依靠強有力的組織領導,才能確保改革任務的順利完成。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是確保改革順利進行并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證。《實施意見》提出,“省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負責全省深化改革總體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
一要加強領導班子建設。領導班子是一個地方、一個單位的核心,在推進改革中承擔著重要的責任。《實施意見》提出“配強發展型領導班子,完善干部教育培訓和實踐鍛煉制度,不斷提高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推動改革能力。”要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增強發展自信、跨越自信、小康自信。認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確保增強各級領導班子的活力和團結統一。建立對領導班子定期研判機制,以戰略眼光優化領導班子配備和干部隊伍結構。
二要強化基層黨組織建設。改革越是向縱深推進,群眾對基層黨組織的依靠和期盼越強。推動全面深化改革,各級黨委必須高度重視抓基層、打基礎工作,切實按照《實施意見》要求,“推進發展型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引導廣大黨員投身改革事業。”要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切實做到哪里有群眾、哪里就有黨的群眾工作。健全黨員立足崗位創先爭優長效機制,激發黨員投身改革、建功立業的內在動力,為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積極貢獻。把基層黨組織的工作重心轉到服務改革、服務發展、服務民生、服務群眾、服務黨員上來,使服務成為基層組織建設的鮮明主題。
強化干部和人才支撐
全面深化改革,必須造就高素質干部隊伍。《實施意見》指出,“必須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構建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選人用人機制,使各方面優秀干部充分涌現。”在選拔干部方面,要發揮黨組織領導和把關作用,把那些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要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評價制度,完善發展成果考核評價體系,改革實績考核指標體系設置,完善考核辦法,健全獎懲機制,形成促進科學發展和鼓勵改革的導向。完善干部教育培訓制度,圍繞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加強學習和調研,不斷提高把握和運用市場經濟規律、社會發展規律能力,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能力,提高依法辦事、做群眾工作的能力。
人才是貴州科學發展、推動跨越、同步小康的第一資源。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人才工作,多次召開會議研究人才工作。省委十一屆三次全會審議通過的《關于加強人才培養引進加快科技創新的指導意見》提出,要把我省建設成為中國人才創業首選地的目標。《實施意見》指出:“要圍繞打造中國人才創業首選地的目標,深入實施人才集聚優化工程,加大‘百千萬人才引進計劃’和‘高層次創新人才培養計劃’等實施力度。”貫徹這些要求,要突出抓好培養、引進、用好等環節,用感情留人、用事業留人、用待遇留人,努力將貴州打造成為優秀人才向往之地、集聚之地、成功之地,建設創業氛圍濃厚、發展空間廣泛、投資回報豐厚的熱土。改革和落實職稱評聘政策,鼓勵人才到民營經濟和基層工作。建立科學規范的人才評價機制,完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各方面人才順暢流動的制度體系。為吸引國內外貴州籍優秀人才回鄉創業,《實施意見》明確提出,我省將實施“黔歸人才計劃”。這些都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強化人民推動改革的主體作用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改革開放之所以得到廣大人民群眾衷心擁護和積極參與,最根本原因在于我們一開始就把改革開放同改善人民生活、同發揮人民主體作用緊緊聯系在一起,使改革開放事業深深扎根于人民群眾之中。古今中外歷史反復證明,沒有人民的支持和參與,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取得成功。《實施意見》指出:“人民是改革的主體,要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建立社會參與機制,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作用,齊心協力推進改革。”貫徹這些要求,要堅持以人為本,始終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站在人民的立場上把握和處理好改革涉及的重大問題,從人民利益出發謀劃改革思路、制定改革舉措。要尊重人民的主體地位和首創精神,虛心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及時總結群眾創造的新鮮經驗,把群眾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改革上來。要暢通群眾參與改革的渠道,千方百計創造條件、搭建平臺,保障群眾對重大改革舉措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特別是對那些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改革,要進行廣泛的民主協商,在群眾利益充分表達的基礎上形成共識、作出決策。
《實施意見》提出:“鼓勵基層和群眾大膽探索,開展改革試點,及時總結經驗,寬容改革失誤,加強宣傳和輿論引導,為全面深化改革營造良好社會環境”。貫徹這些要求,要把自上而下的改革與自下而上的改革結合起來,鼓勵各地區各部門大膽探索。對重大改革要先行先試,總結經驗,逐步推開。加大對各類改革試驗試點的指導、支持力度,充分發揮其先行先試、試水探路的作用。鼓勵基層群和群眾消除思想顧慮,勇于改革,大膽試、大膽闖,堅持摸著石頭過河,從實踐中獲取真經。對于改革探索中的一些失誤和不足,不搞求全責備,積極加以引導,不斷改進完善,真正把蘊藏于人民群眾之中的力量進一步挖掘出來、釋放出來。全面深化改革,時間跨度大,牽涉面廣,應積極做好有關改革內容的宣傳解釋和輿論引導工作,及時向公眾解疑釋惑,做好對改革正面引導,讓群眾了解改革、理解改革、參與改革,營造有利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良好社會環境。
強化督促檢查
《實施意見》提出:“對中央和省委確定的重點改革任務,要逐項分析研究,做到定路線圖、定工作量、定時間表、定責任人。”貫徹這些要求,要建立健全領導改革的責任機制,強化黨委負總責前提下的責任分工。要結合實際,抓緊制定改革文件的配套政策和改革的推進方案,把目標任務變成實實在在的工作項目,把原則要求變為可操作的工作措施,確定責任主體、工作部門,確保各項改革有布置、有督促、有檢查。
《實施意見》強調:“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督促檢查,每年階段性通報改革進展情況,對改革工作推進不力的進行問責,確保深化改革各項工作扎實推進,取得預期效果。”為此,要抓好跟蹤督辦,建立改革定期評估制度,及時評價改革效果,及時分析查找存在的問題和原因,增強改革的針對性、科學性、實效性。(作者: 羅凌 陳成 龍運發 舒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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