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丹寨巨能實業有限公司香豬養殖場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簡本
1、項目概況
1.1 建設項目的地點及相關背景
香豬是我國稀有的優良微型地方豬種,1993年被農業部列為國家二級保護畜種;1995年,在北京首屆“百家中國特產之鄉”命名暨宣傳活動會上,香豬主產區貴州省從江縣被命名為“中國香豬之鄉”;1999年,貴州香豬榮獲“99中國國際農業博覽會名牌產品”稱號,2000年農業部130號公告列為《國家畜禽品種資源保護名錄》,它具有體型矮小、肉質香嫩、皮薄骨細、基因純合、純凈無污染、早熟、乳豬無腥味等優良特點,是加工制作色、香、味俱佳的高質量肉品的優質原料,也是人類醫學科學研究及生命科學研究難得的實驗動物。貴州丹寨巨能實業有限公司擬投資在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縣興仁鎮林場建設香豬養殖場項目。
貴州丹寨巨能實業有限公司總投資3500萬元在丹寨縣興仁鎮購置土地41.9514畝建設香豬養殖場項目,工程建設規模為年出欄香豬1.5萬頭。本項目產生的養殖糞污按照種養結合、資源化利用的原則,養殖廢水通過CSTR厭氧中溫發酵工藝產生的沼氣通過管道作為燃料用于沼氣發電,電能作為廠區照明,養殖廢水經沼氣池發酵后形成的沼液作為肥料用于合作社種植基地肥料利用,能夠完全消耗掉沼液,豬糞和沼渣作為有機肥外售,實現養殖業污、糞的資源化再利用,實行種養平衡循環生態農業發展模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國務院第253號令《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及國家環境保護部令第33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的有關要求,本項目需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建設單位貴州丹寨巨能實業有限公司委托襄陽市環境科學研究所編制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本項目選址位于項目用地位置擬定在貴州省丹寨縣興仁鎮林場,總用地面積為27969.0m2(約41.9514畝)。土地規劃用途為林業用地,項目區域內無基本農田。
項目性質:新建。
1.2 項目建設主要內容
1.2.1項目投資
本項目總投資3500萬元。在經營期間,項目預計達產年利潤總額為3600萬元,該項目具有較強的抗風險性和較好的經濟效益。
本項目環保治理措施投資估算見表1.2-1。
項目環境保護投資共計354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10.11%,項目建成后,環保設施和投資達到本評價提出的要求后,可實現廢水、廢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達標和排放總量達標的要求,保證項目所在區域空氣環境和納污水體水質達標的要求,實現固體廢物“資源化、無害化、減量化”處置和排放總量達標的要求,確保環境噪聲達標。減輕了環境的負荷,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1.2.2項目規模
建設規模為出欄香豬1.5萬頭,標準化豬舍24棟,總占地面積為19216m2。
1.2.3項目建設內容
該項目主要由主體工程、公用工程、貯運工程、環保工程組成。
主要建設內容見表格1;主要建構筑物見表2。
1.2.3.1 給排水
1、給水
項目地區地下水充沛,水質優良,水源條件良好。擬采用自打深水井供應水源,并建設水塔,可滿足養殖生產及生活需要。
2、排水
本工程排水主要是豬尿、圈舍沖洗廢水、生活污水和雨水。排水管網采用雨污分流方式。場內排尿溝、雨水溝均采用矩形,漿砌磚結構型式,內底面抹光,加鋼筋砼活動蓋板。豬糞尿經干濕分離后,糞尿水順地溝匯入集水池,經格柵后進入廢水凈化沼氣工程,沼液進貯液池后作液態有機肥用于農田,沼渣是良好的固態有機肥。
1.2.3.2 供電
供電部門專門的供電線路直通豬場并配備1臺100KVA變壓器。廠區設置20kw柴油備用發電機一臺,以保證投產后全場用電要求。
1.2.3.3 消防工程
場區的消防系統與供水系統合用,根據消防要求及建筑情況設立室外、室內消防栓。
1.2.3.4工作制度和勞動定員
養殖區生產性部門全年工作天數為365天,實行每輪班工作制;其它輔助、管理部門全年工作天數為300天,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本項目定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服務人員、后勤和其它人員,全場總定員20人。
1.3 項目產業政策符合性
1.3.1項目選址符合性分析
本項目位于丹寨縣興仁鎮,占地為林業用地,符合規劃要求。周邊目前不涉及飲用水源(水庫)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生態功能保護區等需要特殊保護的地區,且項目廠界外 1km 內無居民點;項目東側約 700m 為興仁水庫(水體功能為養殖灌溉,現狀為養殖)。
根據《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HJ/T81-2001)和《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中有關規定,禁止在下列區域內建設畜禽養殖場:
(1)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及緩沖區;
(2)城市和城鎮居民區,包括文教科研區、醫療區、商業區、工業區、游覽區等人口集中地區;
(3)縣級人民政府依法劃定的禁養區域;
(4)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規定需特殊保護的其它區域。
貴州丹寨巨能實業有限公司香豬養殖項目位于興仁鎮林場,項目建設不占用基本農田,對土地利用類型的改動不大。經現場踏勘并結合廠區平面布置設計圖,養殖區邊界與居民邊界大于500m。項目附近無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及其它需特殊保護的區域。項目選址符合《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HJ/T81-2001)要求。
按照國土資發【2007】220號國土資源部農業部文件要求,該項目土地利用情況詳見表1.3-1。
1.3.2項目政策符合性分析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若干政策意見》指出“加大良種良法的推廣力度,繼續實施種子工程、畜禽水產良種工程,搞好大宗農作物、畜禽良種繁育基地建設和擴繁推廣。加強農業發展的綜合配套體系建設”;“搞好種養業良種體系、農業科技創新與實用體系、農產品質量體系農產品市場信息體系等七大體系建設。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建設規劃,加強政策引導,明確職責分工,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快建設步伐”。
種養殖業是我國農業經濟中的重要產業,直接關系到人們生活所必須的肉、蛋、奶、蔬菜等產品市場供給,是“菜籃子工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丹寨縣是農業大市,為農民增收致富、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本項目建設能夠激發農戶學科學、用科學、將實用技術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積極性,增強農戶的思想意識,提高農戶的科技素質,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推進城鄉一體化做出貢獻。
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修訂版》第一類鼓勵類中農林業類:5、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技術開發與應用。
本項目為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技術的應用,并建設一座500m3的沼氣工程,產生的沼氣通過管道作為燃料進行沼氣發電,沼液作為液體肥料用于合作社種植基地,沼渣同豬糞一起作為有機肥外售,實現了“三沼”綜合利用。因此,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
1.3.3相關規劃符合性分析
本項目位于黔東南州丹寨縣興仁鎮林場,屬貴州特色生豬養殖的項目,符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貴州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2〕2號)要求。
本項目選址地位于丹寨縣興仁鎮林場,項目建設沼氣工程可供廠區食堂使用,沼液沼渣可用于附近蔬菜地和茶葉種植地施肥。該項目按照能源生態模式建設,最大限度減少有害污染物排放,使養殖場糞污實現資源化利用,形成“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生態農業”的良性處理系統。項目建設與實施符合丹寨縣農業發展規劃,符合丹寨縣“十二五”規劃,對推動興仁鎮經濟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本項目采用種養結合,養殖產生的沼氣、沼渣、沼液均綜合利用,實現循環經濟模式,進行廢物利用,因此,項目符合《貴州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
擬建項目位于非禁養區、非限養區,符合《丹寨縣規模化畜禽養殖禁(限)養區劃分方案》。
2、建設項目周圍環境現狀
2.1項目周圍環境現狀分析
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中常規指標SO2、NO2的小時濃度,SO2、NO2、PM10日均濃度均能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NH3、H2S未檢出,評價范圍內環境空氣質量較好,滿足二級環境空氣功能區劃的要求。
附近地表水體清水江各項污物染指標均能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Ⅱ類水質標準。地下水能夠達到《地下水質量標準》(GB/T4848-93)中的Ⅲ類標準的要求。
區域環境噪聲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
2.2評價范圍
3、建設項目環境影響預測及擬采取的主要措施與效果
3.1項目污染物排放情況
(1)污染物產生情況
豬場NH3和H2S產生量分別為0.009kg/h、0.0007kg/h。食堂烹飪時還會產生少量的油煙,油煙濃度為4.5mg/m3,經油煙凈化裝置處理后的排放濃度為1.8mg/m3,排放量為2.1kg/a。
養豬場生產廢水主要包括少量豬糞、豬舍沖洗水。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的產生量為9594.85t/a。綜合廢水中各污染物的產生濃度分別為COD2493mg/L、BOD51133mg/L、NH3-N246mg/L、SS1044mg/L。產生量為COD23.92t/a、BOD510.87t/a、NH3-N2.36t/a、SS10.02t/a。
項目建成后,主要噪聲來自生產設備,產生噪聲的設備主要為水泵、風機等,噪聲值約65~90dB(A),經過降噪措施后噪聲之在60~75dB(A)。
項目固體廢物主要包括豬糞年產生量為10228.58t/a,收集率為80%進入糞庫豬糞8182.86t/a。病死豬產生量為6t/a,安全衛生填埋處理。厭氧池年產沼渣39.46t/a。本項目醫療廢物產生量約為1.2噸,由有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脫硫劑和脫硫副產物的產生量為1.37t/a,由廠家回收處理。生活垃圾的產生量產生量為3.65t/a,集中收集統一清運。
3.2項目周邊環境保護目標
3.3項目環境影響預測
3.3.1大氣環境影響預測評價結論
項目廢氣主要為豬的排泄物(糞尿)產生的惡臭。惡臭經綠化、設置大氣防護距離、沖洗豬舍等措施處理,處理后對環境影響較小。養殖場廠界外設置500m大氣防護距離。
3.3.2廢水環境影響預測評價結論
項目養殖地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經污水處理站處理后,作為肥料用作林地、蔬菜地灌溉,不外排,不會對納污水體產生影響。
3.3.3噪聲環境影響預測評價結論
擬建項目建成投產后廠界預測點噪聲預測值均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的要求。對聲環境影響很小。
3.3.4固廢環境影響預測評價結論
項目產生的固廢豬糞,采取干清糞工藝,可采用機械配合人工將糞及時、單獨清除,不可與污水混合排出,清糞1次/天,外售。病死豬,應及時進行填埋,安全衛生填埋需按照《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HJT81-2001)中有關要求操作,嚴禁隨意丟棄病死豬,嚴禁出售或作為飼料再利用。沼渣綜合利用。醫療固廢,交由專業機構進行處置。生活垃圾,應設置專門的垃圾場,密封收集,并應委托當地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集中處置。通過以上措施,建設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均采取了有效的處理措施,符合《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不會對環境產生有害影響。
通過以上措施,建設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均采取了有效的處理措施,符合《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不會對環境產生有害影響。
3.4項目污染防治措施
3.4.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選址于丹寨縣興仁鎮林場,不屬于環境敏感區,遠離城市,項目已同合作社簽訂協議擁有1000畝合作社種植基地消納沼液。且相距項目建設地500m范圍內沒有居民、學校等敏感點,厭氧反應器產生的沼氣用于沼氣鍋爐發電,電能供廠區照明使用。
根據《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497—2009)和《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HJ/T81-2001)要求,畜禽養殖廢水處理主要有兩種模式:一是“達標排放”,另外是“綜合利用”。本項目根據實際情況,擁有有大量的種植基地及茶葉地可以消納污水,因此,該項目污水可以進行綜合利用,不對地表水體排放。
3.4.2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由于冬季和夏季環境溫度相差很大,其豬舍廢氣產生和治理措施略有不同,夏季措施有豬舍敞開、及時清糞便、沖洗豬舍。冬季措施有及時清糞便、豬舍應適當通風換氣、控制圈養密度和加強墊料管理、科學飼養等方式。
同時可采用生物除臭劑噴灑豬舍、集糞池進行除臭,設置綠化隔離帶等方式減少惡臭的產生,使惡臭氣體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和《貴州省環境污染物排放標準》(DB52/864-2013)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制的要求。
沼氣鍋爐(7萬大卡)燃燒產生污染物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
3.4.3噪聲防治措施評價
設計上噪聲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利用場房隔聲,同時突出優化總圖。盡量避免噪聲影響,措施可行。
3.4.4固體廢物處理、處置措施分析
①豬糞
采取干清糞工藝,可采用機械配合人工將糞及時、單獨清除,不可與污水混合排出,清糞1次/天,作為有機肥原料外售。
②病死豬及分娩廢物
剛剛生產的死仔豬應及時進行深埋池填埋,確保生豬尸體得到被完全銷毀和達到較好的殺菌效果,填埋需按照《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HJ/T81-2001)中有關要求操作,嚴禁隨意丟棄病死豬只,嚴禁出售或作為飼料再利用。根據該技術規范,本項目應設置一個消毒填埋池,及時進行填埋,確保生豬尸體得到被完全銷毀和達到較好的殺菌效果。填埋池應為混凝土結構,加蓋密封。進行填埋時,在每次投入畜禽尸體后,應覆蓋一層厚度大于10cm的熟石灰;填滿后,須用粘土填埋壓實并封口,確保安全干凈。
被確認為豬瘟、口蹄疫、豬傳染性水皰病、豬密螺旋體痢疾、急性豬丹毒的病死豬尸體,應按照《畜禽病害肉尸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規程》(GB16548-1996)中規定處理。病死豬尸體按規定處理后不會造成污染。
③沼液、沼渣:沼渣、沼液需進一步固液分離,分離出的沼液進貯液池后作液態有機肥用于簽訂協議的蔬菜種植基地合作社,沼渣經過壓渣后進入沼渣收集池,同豬糞一起作為有機肥原料外售。
④醫療垃圾,本項目獸藥、疫苗、消毒劑,藥品容器和失效藥品屬于醫療廢物,年產生量約為0.15噸,交由有醫療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
⑤生活垃圾,職工生活垃圾應設置專門的垃圾場,密封收集,并應委托當地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集中處置。
通過以上措施,建設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均采取了有效的處理措施,符合《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不會對環境產生有害影響。
3.5執行標準
3.6風險分析及防范措施
3.6.1風險防范措施
①沼液儲存池上方設防雨棚以防滲、防漏、防雨淋;儲存池高度應高于周圍地平,并在四周設圍堪,防止徑流雨水流入:沼液貯存池按最大灌溉季節間隔時間確定設計規模;
②非農灌季節,本項目沼液須儲存于沼液池內,只能用于種植基地的灌溉,嚴禁排入項目附近自然水體;
③企業必須加強對沼氣污水處理設施的管理,加強對設備的運行管理和維修。
項目的環境風險主要來自沼氣池治理運行事故、沼氣泄露及疫情產生,只要企業能按有關環境風險事故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嚴格管理,制訂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應急預案和減緩措施,是可以消除或避免環境風險事故發生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和損失的。
3.7經濟損益分析
本項目總投資3500萬元。在經營期間,項目預計達產年利潤總額為3600萬元,該項目具有較強的抗風險性和較好的經濟效益。
該項目建設有利于調整區域農業結構,帶動興仁鎮種植業、運輸業及相關產業的發展,形成生豬養殖產業鏈,加快農業產業化進程,有效解決“三農”問題,增加當地農民的收入。
3.7.1環境效益
本項目采取了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等環境保護措施后的環境效益,主要體現在環境得到適當的保護,使污染物排放大大減少,環境效益較好。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①本項目建設糞污處理設施,經處理后的出水(沼液)作為液體有機肥施用于合作社種植基地及茶葉種植地,實現種養結合,達到農業生態平衡。
②通過在場區內種植綠化帶,減少惡臭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③生活垃圾等由環衛部門收集處理,可防止二次污染的產生,降低對環境的影響。
④場內產生的豬糞外售,按時將豬糞運走,減輕對環境的影響。
⑤沼液和沼渣施用于種植基地既使土壤肥力保持平衡、改善土壤條件、培肥地力,又可提高農產品品質和產量,同時可避免因施用化肥對周圍環境產生的影響進而促進農業生產的可持續發展。
3.7.2社會效益
該項目建成后,將形成該區域以標準化規模養豬場為中心,標準化養豬生產技術推廣為主線,充分發揮企業的品種優勢、技術優勢、市場優勢和成熟的經營管理機制,帶動附近養殖戶走模式化、標準化生產之路。由于采用了先進生產工藝,生豬生活環境大為改觀,養豬生產水平邁上了一個新臺階,豬只健康狀況顯著改善,可降低生豬發病死亡率30%以上,為健康養殖、安全生產創造了良好條件。
項目建成后,每年可實現香豬出欄1.5萬頭,除了增加本養豬場就業崗位以外,還可增加相關產業鏈的就業崗位。
3.7.3環境損失
1.資源損失
本項目資源損失主要是項目永久性占地,其不確定因素多,無法精確計算,但根據國內同類項目類比分析,采用“恢復費用法”以恢復或適當改善、提高土地,其流失量不大。
2.環境影響損失
本項目的環境影響主要是惡臭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從前述的環境影響預測評價結果可知,本項目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造成的環境損失較少。
3.環境補償性損失
環境補償性損失主要包括排污費、污染賠償費、事故處理費和罰款等。
3.8環境管理與監測計劃
1、負責監督檢查有關環保法規、條例的執行情況,以及生產過程中關于環境保護的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2、監督各項污染控制措施的執行、污染事故防治條例的實施和污染處理設施運行效果的檢查;
3、職工環境保護培訓和對外環境保護宣傳;
4、負責調查處理污染投訴和污染事故,記錄處理過程,編寫調查處理報告;
5、協助地方環保局進行生產過程的環境監督和管理;
6、負責環境監控計劃的實施。
3.8.1 監測點位
環境質量監測點結合本次環評現狀監測點進行設置。
廢水監測點:在沼氣池進出口設置采樣點。
廢氣監測點:在鍋爐煙囪排口設置采用點,監測SO2、NOX、煙塵,在周界外下風向10m范圍最大落地濃度點設置無組織排放監控點。
噪聲監測點:在四周廠界外1m共設置4個監測點。
地下水監測點:廠區地下水取水井設置一個監測點,監測pH值、總硬度、氟化物、硝酸鹽、總大腸桿菌等。
土壤監測點:在廠區養殖區域和生活區域各設置一個點。
監測頻率:一年一次
3.8.2排污口規范
排污口是企業排放污染物進入環境的通道,強化排污口的管理是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的基礎工作之一,也是區域環境管理逐步實現污染物排放的科學化、定量化的重要手段。
4、建設項目公眾參與
4.1 公眾參與過程和形式
在貴州丹寨巨能實業有限公司正式委托我所開展擬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后,我所協助該公司起草了《貴州丹寨巨能實業有限公司香豬養殖場項目公示》,并于2015年3月1日在丹寨縣興仁鎮、興仁村及項目現場進行公示,完成報告后在丹寨縣環保網上發布了簡本公示。。公示期間均沒有收到任何意見和建議。在正式工作階段以發放公眾意見調查表和現場調查的形式,廣泛收集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特別注意了社會不同層次人員對建設項目的意見。調查以代表性和隨機性相結合。在調查表格的設計中,選擇了與公眾關系最密切及敏感的問題,為方便公眾,回答問題多用選擇打“√”的方式進行。
4.2 問卷調查
問卷調查主要對象涉及工程施工及影響區域的群眾。在調查過程中,參與問卷調查的人員主要是周邊居民與職工,本次公眾參與人群涉及到項目周邊區域的不同性別、年齡、文化程度、職業等方面人群,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結果可信。
公眾參與調查內容主要包括:
1.您是否知道貴州丹寨巨能實業有限公司香豬養殖場項目正在進行前期工作?
2.您對該項目建設持什么態度?
3.建設項目從環境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綜合考慮:利大于弊還是弊大于利?
4.您認為當地的主要環境問題是什么?
5.您對當地環境質量(大氣、水、聲、生態)是否滿意?
6.建設該項目是否影響您的生活質量?
7.您認為該項目建成后可能對本地區環境產生什么影響?
根據公眾參與調查數據,統計得到如下結果:
1)對本項目的了解程度與態度
被調查者大部分都知道本項目的建設,僅有2%的人不知道項目情況,所有被調查者都贊成本項目的建設,無人反對。
2)本項目對當地經濟與個人的影響
根據調查數據,公眾基本認為項目建設對當地經濟、社會影響利大于弊。
3)當地環境質量及主要環境問題
公眾對當地環境基本保持滿意;36%的公眾認為當地環境問題主要為大氣,14%的公眾表示當地環境問題主要為噪聲,36%的公眾認為當地環境問題主要為廢水,還有29%的公眾表示為其他問題。
3)本項目建設對當地環境影響
由調查統計表知,公眾認為當地的主要環境問題是地表水和廢氣污染的問題。同時,公眾認為項目建設可能對周圍環境帶來的最突出的問題也是廢水污染的問題。
4.3 典型公眾意見的采納與落實
項目調查過程中,大多數人對本項目的建設將會促進當地經濟建設持肯定態度,認為項目建設可提高人們的收入水平,希望本項目早日建設上馬。但是,公眾希望本項目在建設中和建成后都要切實落實環境保護各項措施制度,切實做好“三同時”,盡可能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在調查過程中,無人對本項目的建設持反對態度,但對項目的水環境影響較為關注。
從以上公眾參與調查統計結果可看出,公眾意見主要表現在環保設施能否同時建設以及廢水的處理問題。在本項目的環境評價過程中,均提出要加強環保設施建設并且保證區域內各類污染源達標。
報告書中針對各種環境問題和污染因子均提出了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減緩對策。為了保證項目建設又好又快的持續發展,評價單位希望建設單位在建設過程中對于其廢水防治措施得到很好的落實,并進一步增強廢水防治措施,最大程度地減小本項目的建設對周圍環境和居民的影響。
4.4 公參結論
從網上公示信息至本報告書完成,評價單位未接到公眾的反饋意見,公眾參與調查結論以問卷調查為依據。評價單位根據公眾意見并經科學論證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并通過監測管理方案加強建設單位環境管理,將工程建設對公眾不利影響降到最低程度。另外建設單位認真聽取了公眾提出的意見,并承諾建設時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項目建成后加強管理,盡量減少污染物的排放對周圍居民的影響,以消除公眾的顧慮,從而爭取到更廣泛的群眾支持。
5、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綜上所述,貴州丹寨巨能實業有限公司香豬養殖場項目的建設具有良好的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基本滿足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政策的要求。豬場選址符合養殖設計規范,建設區域現狀環境質量良好。該工程在全面充分落實本環評報告書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設產生的固體廢物經處理后實現綜合利用,惡臭可以實現達標排放,最大限度地減緩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從環保角度而言,項目在擬建地建設是可接受的。
6、聯系方式
一、建設單位的名稱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貴州丹寨巨能實業有限公司香豬養殖場項目;
建 設 地 址:貴州丹寨縣興仁鎮林場。
聯系電話:13972378725;
聯系人:張先生
二、承擔評價工作的環評機構名稱及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襄陽市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研究所
證書編號:國環評證乙字第2617號
聯 系 人:劉海林
電 話:0710-372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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