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12月3日11時10分左右,雷山縣交警大隊值班民警接到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指令稱:“在縣城中大街有一輛摩托車撞倒一名小孩后逃離現場,請立即派員前往處理”。
接報后,大隊帶班領導趙中榜帶領事故處理民警楊梟、李光凌迅速趕赴現場并作出部署。
中午12時,通過調取各路口的監控錄像,初步斷定肇事的摩托車為貴HT4658號,車主為郎德鎮烏瓦村四組余某某,車輛往城區羊場壩逃逸后就失去了蹤跡。通過人員信息查詢和監控錄像比對,肇事者可能就是車主余某某本人,但余某某的手機已關機,無法與其取得聯系。
通過技偵手段,發現余某某最后的通話位置就在羊場壩附近。為了盡快將肇事者緝拿歸案,雷山縣交警大隊立即增派警力,對羊場壩片區的各條巷道進行地毯式的搜查。12時45分,當肇事嫌疑人余某某從居民樓內出現并走向摩托車時,早已守候在一側的辦案民警迅速將余某某控制。
經審問,并在大量的證據面前,余某某不得不供認了肇事逃逸的事實。原來,于當天上午11時左右,余某某駕駛車牌號為貴HT4658的普通二輪摩托車由郎德往雷山縣城方向行駛至城區中大街處時,撞倒行人文某(男,4歲)后,不顧小孩監護人“撞倒人了”的呼聲,反而駕車逃離了現場。
目前,傷者文某的傷勢得到了有效控制,已無生命危險,該案也在進一步辦理之中。(楊正道 劉平廣)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