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近期,黔東南州交警支隊高速大隊二中隊扎實開展“打非治違” 集中整治交通違法統一行動,在第二波次整治套牌假牌車輛統一行動中,于8月13日晚查獲一輛未按規定懸掛車輛號牌、超期未檢的重型廂式貨車,且司機未隨車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其行為依法受到處罰,B2證降為C1證,面對降照,駕駛人耍賴并稱要自殺,在交警的教育說服下,駕駛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接收了處罰。
當晚22時05分許,一輛前方車牌為貴A籍牌照的廂式貨車駛出下司收費站,被執勤的民警攔下進行例行檢查,當民警要求駕駛人出示相關證件時,他百般借口,拒不出示證件,民警對該車進行仔細檢查時,發現該車尾部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此時,民警再次要求駕駛人出示相關證件進行檢查,他不但不出示駕駛證,且拒不交待真實姓名,聽到民警說要采取強制措施依法扣留車輛時,該駕駛人才說出自己的身份信息。經認真核查,該車存在未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未隨車攜帶駕駛證、未隨車攜帶行駛證及超期未檢的違法行為,交警部門依法對其作出記17分,罰款340元的處罰,因該司機持的是B2照,眼看自己將要被降照,萬分焦急起來,在民警面前耍懶并聲稱要自殺,后在民警耐心的教育說服下,駕駛員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主動接收了處罰。(龍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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