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貴州省長陳敏爾簽署省政府令,公布《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根據決定,貴州省此次取消和部分取消行政審批項目6項,下放和部分下放17項行政審批項目管理層級,轉變2項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合并9項行政審批項目為2項,新增行政審批事項3項。同時,承接國務院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30項。
決定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堅定不移地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強化行政審批權運行監管,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對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防止變相實施行政審批或出現管理真空;對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省直機關要加強對承接機關的業務指導、培訓和監督檢查,防止工作脫節,承接機關要逐項梳理,明確承接機構,健全配套制度,規范審批程序,扎實做好各項承接準備工作。
據悉,省人民政府此次決定取消或部分取消的6項行政審批項目分別為:國產第三類醫療器械不改變產品內在質量的變更申請行政許可;食鹽添加營養強化劑或藥物許可;在規定范圍內因搶險、防汛需要修筑堤壩,壓縮或者拓寬河床的批準;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機構資質認定;軍工產品儲存庫風險等級認定和技術防范工程方案審核及工程驗收;介紹外國文教專家來華工作的境外組織資格認可、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專科學校聘請外國專家單位資格認可及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以外的企業、中等以下教育機構聘請外國專家單位資格認可。其中前5項為“取消”,最后一項為取消“介紹外國文教專家來華工作的境外組織資格認可”,其他事項保留。
省人民政府決定下放或部分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共17項,主要有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下放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體育行政主管部門);國家規定范圍內的重要工業產品(包括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證核發(泵、化肥、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輸水管、建筑防水卷材等產品的生產許可下放市(州)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設備監理單位乙級資格證書核發(下放到市州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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