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醫療救助保障水平 遏制“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關于提高農村貧困人口醫療救助保障水平推進精準扶貧的實施方案》解讀
〔新招實招〕
(一)資助參合(保)。特困供養人員、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家庭經濟困難的肇事肇禍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農村計生“兩戶”家庭成員參合(保),個人應繳費用給予全額資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等其他人員個人應繳參合(保)費用給予相應資助。
(二)提高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門診統籌報銷封頂線不低于400元/人/年,糖尿病等特殊病種大額門診報銷封頂線不低于2萬元/人/年,省內各級醫療機構住院補償標準為鄉級80-90%、縣級70-80%、市級60-70%、省級50-60%,兒童先心病等24種重大疾病實際報銷比例達到病種限定費用的80%。
(三)全面實施大病保險。對符合條件的參合(保)群眾,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基礎上再提高10個百分點以上的比例。
(四)實行醫療救助扶助。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等11類易發生“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救助保障對象,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后,剩余醫療費用實行醫療救助扶助,確保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實際補償比例達到90%以上。其中: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的重大疾病患者,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中的長期保障戶、80歲以上老年人,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扶助保障后,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保障水平達到100%。
(五)建立即時結報服務制度。救助保障對象在省內門診或住院治療,一律現場減免補償,實現“一站式”結算;省外的,經申請后15個工作日內,將報銷補償費用支付到患者指定的金融賬戶,實現資金兌付“一卡通”。
〔高端訪談說新政策〕
王忠(省衛生計生委黨組書記、主任)
提高醫療救助保障水平遏制“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關于提高農村貧困人口醫療救助保障水平推進精準扶貧的實施方案》是省委、省政府《關于堅決打贏扶貧攻堅戰確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的配套文件之一。該方案是在認真總結赫章等地經驗和前期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出臺的,且結合了貴州農村人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比重較高的實際。
該方案旨在切實完善扶貧思路、創新扶貧體制機制,全面開展醫療健康扶貧,構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扶助“三重醫療保障”網,大力提高醫療救助保障水平,切實解決農村貧困人口看病貴、費用高的問題,推動扶貧攻堅取得新的突破。
方案明確了組織領導、職責分工、經費投入、督促檢查、宣傳引導等保障措施,全力推進醫療健康扶貧,確保政策落到實處、群眾得到實惠,精準扶貧見成效。各地要成立以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統籌推進衛生計生、民政、扶貧、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保監等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制定出臺細化方案,全面落實各項工作任務。要及時將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統籌安排各項資金,全面兌現醫療保障政策。要將該項工作納入當地政府重點督查內容,定期開展檢查指導,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總結實踐中探索的成功經驗。要暢通投訴受理渠道,向社會公開投訴舉報電話、電子郵箱等,對舉報投訴內容及時受理核查和處理。要認真制定宣傳方案,強化輿論宣傳工作,向社會全面解讀政策,廣泛宣傳發動群眾,切實提高群眾知曉率,形成群眾積極參與支持的良好氛圍。(張元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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