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衛計委下發通知,要求明年1月31日前,全省二級及二級以上政府辦公立醫院完成全部投保,因發生醫療事故、醫療差錯、醫療意外等造成患者人身損害,都是必保項目。
根據要求,省衛計委組織專家制定了《貴州省醫療責任保險統保方案(試行) 》 ,內容包括主險和附加險。主險即必保項目,含因發生醫療事故、醫療差錯及醫療意外等造成人身損害,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附加險,即可選項目,含醫務人員遭受傷害責任保險、法定傳染病責任險等。
全省將執行統一的保險方案、統一的理賠程序。醫療機構需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適宜的保險組合。
2016年1月31日前,全省二級及二級以上政府辦公立醫院完成全部投保,可同步組織一級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等其他政府辦公立基層醫療機構參保。
同時,鼓勵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含民營、企業、部隊醫療機構)參加投保。(班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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