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指出,排放工業廢氣或者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集中供熱設施的燃煤源生產經營單位以及其他依法實施排污許可管理的單位,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違者將由縣級以上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以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記者:劉磊)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