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級職業院校要嚴格執行“陽光招生”各項規定,自覺杜絕有償招生行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堅決治理和嚴肅查處亂招生、亂辦學、亂收費等社會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通知強調,要全面推行校務公開,讓辦學行為在陽光下運行。嚴格執行收費標準,切實規范收費行為,自覺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對反映和暴露出來的問題,要認真核實查處,強化責任追究,嚴肅處理責任人,并向社會通報查處結果。
貴州省教育廳將對各地各校以明察暗訪或抽查等方式進行督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將嚴肅問責,并予通報。(記者 沈詩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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