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組于是到揚武鎮社會事務辦了解情況。據鎮社會事務辦工作人員反映,收到文件后,他們及時對申報救助與救助的實際情況進行了核對,發現李懷蓉連續兩月獲得的救助金額為1.2萬元。經辦人韋文韻向社會事務辦負責人莫安橋作了匯報,同時向縣民政局了解情況。
事情很快水落石出。原來,李懷蓉在大病醫療救助申報中,在揚武鎮社會事務辦申報一次,因為不放心,又復印材料到縣民政局申報一次,導致連續兩月出現重復下文。查實情況后,鎮社會事務辦停止了第二筆資金的下發,按照有關程序把資金返回縣財政局回歸國庫,沒有造成損失,一筆重復下文的醫療救助“有驚無險”。(安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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