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省法院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正確履行審判執行職能,銳意改革創新,積極推動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與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制定《刑事案件基本證據要求》,統一我省刑事案件證據標準,有效防范冤假錯案。深化環境案件管轄改革,其中福泉市法院受理的錦屏縣檢察院訴該縣環保局行政不履行法定職責案,成為全國首例。以司法責任制改革為核心,堅持以案定員,共遴選2742名員額制法官,司法體制改革全面推開。
此外,省法院還圍繞大數據服務群眾、服務法官、服務決策,建立智能審判輔助系統、數字審委會系統、公檢法監獄系統互聯共享等,實施案件管理軟件大集中,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多渠道的信息化工作平臺,科技引領體制機制創新和執行規范化建設能力顯著增強。
下一步,全省各級法院將積極回應群眾需求,加強涉民生案件審判工作,加大留守兒童等弱勢群眾合法利益的司法保護,妥善化解扶貧工作中各種矛盾糾紛,服務和保障精準扶貧。同時加強大數據建設,將法院審判執行工作和大數據、云計算、互聯網深度融合,推進信息化建設轉型升級,進一步提升法院智能化水平。(王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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