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10萬保證金 私放在押人員
七星關原民警胡某被判刑
日前,記者從七星關區檢察院獲悉,七星關區公安局刑偵大隊原民警胡某犯貪污、私放在押人員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經查,2012年年初,胡某向銀行貸款5萬元和朋友合伙開餐館,1年時間不到,餐館倒閉。眼看貸款期限快到,胡某便把念頭投向犯罪嫌疑人繳納的取保候審保證金上。
胡某發現嫌疑人尚某繳納了10萬元保證金,便利用文書模板偽造一份退還尚某保證金的法律文書交到法制辦,審核通過后,法制辦開具現金支票給胡某,胡某將10萬元保證金償還了銀行貸款和部分外債。
調查還發現,胡某還曾駕車撞傷人,最后賠錢私了。
胡某沒足夠的錢賠償,于是再一次偽造法律文書,將嫌疑人王某等5人繳納的9萬元保證金騙出,但還不夠。胡某想到自己辦理的一起案件,嫌疑人李某家屬提起的羈押必要性審查有了結果,于是胡某向刑偵大隊領導匯報,領導初步同意對李某取保候審,要求胡某按規定報法制辦審批。
此時的胡某告訴李某家屬,只要交納5萬元保證金就能取保李某,李某家屬答應了胡某的要求,胡某隨即將5萬元賠償給車禍受害方。但胡某想不到的是,法制辦不同意取保李某。此時胡某又偽造對李某取保候審的相關法律文書,將其提交給看守所,順利將李某釋放。
2016年4月,尚某的取保候審期限滿后申請退還保證金,經辦人員一看,發現尚某的保證金已退,于是立即將情況上報。
胡某得知情況,只得如實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公安機關迅速將胡某偽造法律文書釋放的李某收監,并將胡某移送檢察機關。(實習生 張微 記者張仕杰 來源:貴州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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