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近日,丹寨縣印發《開展“小金庫”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對全縣各級各單位“小金庫”問題進行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堅決消減“小金庫”問題存量,遏制增量,不斷鞏固和擴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持續營造山清水秀良好政治生態,為全面決戰決勝脫貧攻堅提供堅強保證。
在全縣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各村(居)中,重點治理黨的十八大以來,特別是省委巡視、州委巡察發現的11類“小金庫”問題: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的,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的,以項目費、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的,經營收入未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的,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的,以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的,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的,違規將單位收入或資金轉入工會、社會團體等設立的,編造虛假項目套取財政資金設立的,公款私存設立的;其他違法違規違紀設立的“小金庫”。
堅持寬嚴相濟的原則,凡在2018年5月31日以前,自查自糾整改到位徹底,主動登記上繳處置的,從輕、減輕或免于處理。凡在2018年5月31日后,被發現存在設立“小金庫”問題的,一經查實,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一律先免職,再依規依紀依法處理;同時,嚴格落實“一案雙查”“一案雙問責”,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并公開曝光典型問題。(丹寨縣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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