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安順市紀委對查處的6起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典型案例進行集中通報。
1.平壩區供銷社副主任、白云鎮白云村包村干部程萬里在脫貧攻堅工作中不作為被追責
2017年11月23日,平壩區脫貧攻堅作風紀律問責督查組走訪貧困戶高某某時發現,自高某某2017年5月搬遷到白云村易地扶貧搬遷點以來,程萬里作為高某某的包保干部未入戶走訪,對高某某基本情況完全不清楚,沒有幫扶措施,在脫貧攻堅工作中不作為、不履職,違反工作紀律。2018年1月,程萬里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2.紫云自治縣大營鄉原黨委委員、副鄉長楊健在扶貧工作中不作為被追責
楊健分管民政工作期間,在開展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1至8月低保核查工作中,底數不清,情況不明,對各村上報的低保材料審核把關不嚴,也未按照要求認真安排落實低保核查工作,導致原大營鄉政府向不符合低保標準的276人次違規發放低保金893672元。2017年12月,楊健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3.關嶺自治縣住建局設計室工作員、花江鎮元林村第一書記錢洋在扶貧工作中不作為被追責
2016年3月,錢洋在任元林村同步小康駐村第一書記以來,工作作風漂浮,未認真履行職責,導致元林村貧困戶識別嚴重不精準,在縣委多次組織各村開展精準識別對象自查自糾后,仍有多戶“四有人員”未退出貧困戶,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2017年7月,錢洋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4.關嶺自治縣上關鎮福農村村委會副主任陳游在脫貧攻堅工作中不作為被追責
陳游作為入戶核查人員以及資料填報人員,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仔細核實福農村農戶石某某家庭基本情況,導致該戶已死亡人員石某某仍被列為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從2017年4月至2017年10月多領最低生活保障金1046元,造成國家扶貧救助資金流失。2018年3月,陳游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5.鎮寧自治縣簡嘎鄉政府工作人員、岜懷村駐村干部吳寧在扶貧工作中不作為被追責
吳寧在駐村工作中,未按要求開展入戶核查工作,僅按照計生家庭人口檔案卡,采取偽造精準貧困戶簽名及捺印的方式,編造填寫岜懷村喜染組精準貧困戶楊某某戶(2016年8月9日死亡)《貴州省2016年度脫貧(貧困人口)人口家庭入戶調查表》,并將楊某某戶申報脫貧。2017年3月,簡嘎鄉開展精準扶貧大回訪工作中,吳寧再次以同樣的方式編造填寫《貴州省領導干部回訪核查表(脫貧戶)》報送鄉扶貧工作站。2017年7月,吳寧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黃果樹旅游區龍宮鎮滿嘎村村黨支部書記楊佳鑫、村委會主任劉剛在脫貧攻堅工作中不作為被追責
2014年5月,在滿嘎村評定建檔立卡貧困戶時,由于楊佳鑫、劉剛不負責任,精準扶貧政策掌握不清,貧困對象識別不準,對滿嘎村山嘎組劉某某的女兒已考上特崗教師一事調查不細致,將存在“四有人員”的劉某某戶納入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3月,楊佳鑫、劉剛分別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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