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陽市交管局烏當分局打非組在新添大道與四光路交叉口大上海路段設置卡點進行酒駕、毒駕查緝工作。
一輛車牌號為貴A01***的沃爾沃小型客車從新添寨方向沿新添大道最右側車道向前行駛,在發現中間車道車輛行駛快于自己車道時,該車不按序排隊通行,強行向左變道穿插等待車輛通行。
執勤民警將該車攔停告知其按序通行并接受檢查,但該車駕駛員拒絕,民警便指揮其靠邊停車接受處罰,告知其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穿插等候車輛的違法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對駕駛員胡某某處以100元罰款記2分的處罰。交警現場對駕駛員胡某某開具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告知胡某某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貴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或烏當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6個月內向貴陽市烏當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而后駕駛員胡某某一直在現場糾纏執勤民警為自己辯解,民警告知其還要執行公務,有問題可以行政復議。20多分鐘后一名自稱胡某某哥哥的人走到道路中間查緝卡點問為什么開他弟弟的單,民警告知其在執行公務不是當事人請退到路邊,路中間不安全。這個過程持續10余分鐘,造成大量群眾圍觀,繼續查處工作有嚴重安全隱患,交警被迫停止酒駕、毒駕查緝工作。
在貴陽市交管局烏當分局打非組撤出查緝卡點將警車移至路邊時,胡某某上前攔住警車不讓民警離開。民警對其告知還有公務請他讓開,不然將對其采取強制措施,在工作人員上前引導其到路邊時,胡某某的哥哥大喊“堵到他們不要讓他們走”,這時胡某某情緒突然激動起來,再次折返站在警車前。
民警只好將胡某某帶離路邊,胡某某激烈反抗并高喊“交警打人”,其哥哥揮著拳頭向民警沖過來。貴陽市交管局烏當區分局民警及時將兩人控制,出示警察證并將他們帶離現場。
目前,該分局已依法將當事人進行行政拘留。(記者 楊昌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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