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屢見不鮮,而每一起交通肇事逃逸的后面都有著一個痛心的情景,無獨有偶,下面這起逃逸事故更是令人厭惡,過程讓人哭笑不得。
2019年3月12日9時許,岑鞏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民警接警稱:在岑鞏縣思州路三元巷停放于路邊的一輛越野車被撞,肇事車輛已逃離現場。接警后事故民警迅速趕到事發現場,只見一輛號牌為貴HM**78的白色哈弗普通客車停靠于路邊停車位內,右前保險杠有明顯被撞痕跡,地上留有肇事車輛殘留碎片。民警固定完現場證據,接著搜集線索,據被撞車輛駕駛員張某介紹,車是11日下午停放于此的,自己就住在隔壁樓上,12日凌晨兩點多曾聽到樓下有物體被撞聲響,在窗邊看了下沒什么異常又接著睡了。
由于肇事地點位于住宅小巷,不在監控區,通過對周邊群眾了解后也無進展,民警決定繼續擴大排查范圍,根據現場殘留碎片查看城區各卡口監控,通過層層篩查,將肇事車范圍鎖定為棕色轎車所至,可僅憑這點微不足道的線索還是很難,畢竟在一個縣城符合這個條件的還是很多。正當大家一籌莫展之時,時間來到了中午12時30分,此時的事故民警又接到了另一起事故警情,在岑鞏縣大有鎮神虎嶺路段一轎車撞擊路邊的路墩,車輛損壞,請求出警。幾乎同時,在事故民警們搭建的微信工作群也傳來了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在事故現場的肇事車輛圖片,蹊蹺的是他們也對這起事故的發生原因有些疑惑…這讓民警們眼前一亮,這會不會與凌晨的逃逸事故有關?到底是偶然還是巧合?帶著種種問題,民警們一邊與保險公司工作人員保持聯系,一邊帶著早上事故現場的殘留碎片快馬加鞭奔赴現場,半小時后,只見一輛號牌為湘N0**11的棕色蓮花牌轎車在一彎道下坡處車右前部份撞上路邊的路墩,保險杠、大燈、安全氣囊等損壞,現場卻沒有一點碎片,駕駛員及車上另一乘車人在一旁,沒有任何受傷。憑著辦案多年的直覺,民警們此時心里是否基本上已經有了答案,通過進一步的詢問及現場比對,在充分的證據面前駕駛員楊某供認不諱。
他交待了事情的全過程: 12日晚上12時左右,自己和朋友在天馬鎮杜麻村家里吃完飯還喝了白酒覺得無聊就開著車來到40多公里的縣城,凌晨兩點多經過思州路三元巷準備去熱浪谷洗浴中心的時候操作不當撞上了停在路邊的白色越野車,由于楊某喝了酒認為此時沒人看見所以心存僥幸的逃離了現場,兩人在車上合謀了很久于是便想到了利用制造假現場的方式來騙取保險費修車,沒想到自認為很完美的計劃才開始就已經被火眼金睛的民警識破了。
最終,駕駛員楊某因交通事故逃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其處以五日行政拘留,駕駛證一次性扣12分,罰款1000元并賠償對方車輛維修費用的處罰。
岑鞏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一、發生任何交通事故,不管是撞人、撞車還是其他情況,第一時間要停車報警保護現場,如果有人受傷要保護傷員,不能駕駛肇事車輛逃逸;二、發生交通事故逃逸造成車輛損壞,不要想通過保險去理賠,如果真正是客觀存在的交通事故發生了,選擇保險是可以的,如果是偽造現場或者是喝酒了肇事再通過保險,保險公司是不賠的,騙取保險賠付金額較大還將涉嫌構成犯罪。(岑鞏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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