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明公安分局南明11網格民警邢浩介紹,事發當天上午11時許,他們接警后趕到醫院,經了解,這名老人當天獨自來到貴鋼花鳥市場逛街,走到陳某云的攤位時,其左腳小腿外側不慎被擺在攤位上的刀片劃傷。老人受傷后,攤主立即拿紙給其止血,并陪同老人到醫院做檢查。醫生診斷為輕微劃傷,不嚴重,止血定期消毒防止感染即可。
老人卻稱,他需要拿攤主的手機做抵押,待傷口完全康復后再歸還,陳某云稱,他可以支付醫藥費,但手機必須要歸還。在雙方僵持互不退讓情況下,攤主報警求助。為避免雙方矛盾升級,民警分別對雙方做思想工作。報警人稱責任在他,他肯定要負責醫藥費,但手機必須要拿回,但老人卻堅持要拿手機做抵押。
多次勸說無果后,民警決定轉換思路,做老人家屬思想工作,約30分鐘后,老人兒子陳某來到醫院。在了解父親傷口并不嚴重后,稱攤主只需支付醫藥費即可,在聽取醫生意見后,老人收取攤主500元醫藥費,雙方達成協議。(作者:張斌 )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