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上午,云巖分局威清路派出所民警在瑞金北路某酒店開展檢查工作時,發現該酒店1006號房間內有12名廣州籍人員聚集。
在檢查過程中,民警發現,這伙人隨身攜帶的多臺筆記本電腦內均存放大量與“企業文化”“投資方向”相關的文檔。
隨后,民警立即將相關情況上報至云巖分局經偵大隊。接到指令后,經偵大隊的“打傳中隊”火速趕到現場開展調查工作。
經過近4個小時的調查核實后,民警確認,陳某等12人2016年陸續來到貴陽開展傳銷活動,且均為“1040陽光工程”傳銷組織“老總”級別以上人員。
犯罪嫌疑人被帶到云巖區公安分局接受審問
當天晚上9時許,就在這12名“涉傳”犯罪嫌疑人在云巖分局辦案中心接受審訊的同時,通過多名嫌疑人講述的信息,民警又在“涉傳”犯罪嫌疑人租住的民房內將另2名嫌疑人抓獲。
嫌疑人對用于存放相關資料的電腦進行指認
民警在一出租屋內抓獲嫌疑人葉某
云巖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民警任露告訴記者,參加“1040陽光工程”,須先向上線交納69800元的投資款,才能成為該組織的會員和投資人。一個月后,傳銷組織又會以利誘的方式將向投資人返還19800元。“收到返款后,很多人都會打消疑慮,然后就拼命地發展所謂下線,當‘投資人’的下線總人數達到28人后,‘投資人’級別就上升為‘老總’,進而獲得所謂的工程分紅。”
目前,除14名“涉傳”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外,其余“涉傳”人員已被遣返,截至記者發稿時,包括涉案金額統計在內的多項工作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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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陽光工程:又稱“1040資本運作項目”、“1040資本工程”。該傳銷組織以“純資本運作”為幌子,宣稱中央為帶動北部灣經濟發展,暗中實施“國家秘密政策”,實則進行大規模有組織的傳銷活動。(記者 陳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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