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云巖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民警張閣介紹,11月20日下午,警方在貴陽龍洞堡國際機場抓捕了從荔波游玩后返回貴陽的傳銷“老總”張靜。
“早知道去年你們把我關了,少這一年擔驚受怕。”張靜被抓后面無表情,語氣似有悔意。
被抓獲的傳銷“老總”們
張靜去年8月就被警方抓捕過,但因沒有確鑿證據被釋放。這次她剛剛因為業(yè)績“出色”,在成都參加晉升“老總”儀式后被獎勵到泰國游玩,緊接著又去了荔波,“晉升為‘老總’后上層都會獎勵,以激勵下線。”張靜交代,她晉級“老總”前還與下線一起住在未來方舟,晉升后才和另外三個“老總”住進了恒大雅苑的獨立套間。
民警立即押著張靜趕到位于恒大雅苑的傳銷窩點,發(fā)現房門從里面被反鎖,任憑喊破嗓子,里面的人就是不開門。民警只好找來開鎖王,正待開門時,一名男子從樓梯間出現,“他也是‘老總’”,張靜立即指認,這名姓王的“老總”當場落網。隨著房門打開,另一名姓歐陽的“老總”也被民警抓獲。
正在民警準備將落網的“老總”帶回審問時,張靜手機里的“老總”微信群出現一段視頻,文中幾人說:“我們在海底撈吃飯,一切正常。”
張靜證實,視頻里出現的人正是傳銷組織另幾位“老總”,他們曬朋友圈的目的是告訴傳銷成員,“他們很安全”。
傳銷團伙發(fā)來的視頻截圖
面對這意想不到的收獲,警方立刻安排警力趕赴視頻中的地址。谷某、張某、吳某某、鄭某、吳某、陶某等6個傳銷“老總”吃飽喝足正欲離開,警察突然出現,終結了他們的傳銷致富夢。
經過審訊,9個“老總”交代了他們的傳銷經歷及成為“老總”的過程。
“繳納3800元成為會員,投資69800元后即可獲利1040萬元,也就是傳銷者所謂的1040工程。”張閣介紹,傳銷者以參與投資貴陽建設為名發(fā)展成員,鼓吹分紅致富,當呈金字塔狀逐級發(fā)展28個成員后即可成為“老總”,成為“老總”后除了有可觀的現金分紅,可以獎勵出國、到各大景區(qū)游玩,還可以向上晉升,“一入傳銷深似海,進入傳銷圈子都會被洗腦、最終受騙,接著騙人。”
此次被云巖警方抓獲的張靜等9名傳銷“老總”來自河南、湖南、江蘇、廣東、安徽等地,文化程度都在大專以上,初來貴陽時也是從最底層做起,分住在花果園、未來方舟、保利溫泉等社區(qū),被上一級成員以參與貴陽投資建設引誘后繼續(xù)引誘別人,他們的下線總計多達百余人。“最早的已經來貴陽8年,有的多次被抓遣散后又繼續(xù)從事傳銷。”張閣說。
張閣告訴記者,今年33歲的張靜2015年就來到貴陽,僅2018年就被抓3次,因為證據不足被遣散后仍然選擇重操舊業(yè),最終成為“老總”。“張靜算年齡大的,做傳銷的普遍是20出頭的青年男女”。
目前,張靜等6女3男共9名傳銷“老總”已經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刑事拘留。
據悉,自2018年7月重點打擊傳銷以來,云巖警方至今已經抓捕100余名“老總”,這些“老總”均被法院判處刑罰。
法律鏈接: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guī)定: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fā)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xù)發(fā)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記者 羅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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