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運管局執法大隊與交警部門等聯合開展非法營運整治和網約車專項檢查,在師大附近檢查一輛車身貼有 " 滴滴出行 " 標識、車輛儀表臺上裝有 " 滴滴 " 空車燈的車輛時,駕駛員無法出具網約車車輛及駕駛員營運資質證照,車上乘客也表示前往萬江小區,是自己與駕駛員商議的車費為 15 元。后經調查,該駕駛員和車輛還未取得網約出租車運營資質,駕駛員是通過網購渠道購買了網約車的標識設備,假冒網約車開展經營。執法人員當場責令該駕駛員拆除違規張貼和安裝的標識設備,并依法對車輛進行暫扣。駕駛員也將面臨 1 萬至 5 萬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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