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條常態化防控措施:
一、加強體溫監測
機場、火車站(高鐵站)、長途客運站、賓館、酒店、餐飲店、藥店、醫療機構、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大型活動場所、景區景點、影劇院、酒吧、娛樂場所、辦公場所等重點場所和社會福利養老機構、監所等重點單位要繼續做好體溫監測工作,鼓勵采用固定式紅外線體溫檢測儀。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預檢分診體溫監測工作,主動引導發熱病人(體溫 ≥37.3 ℃)到就近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就診。村衛生室、個體診所及沒有規范設置發熱門診的其他醫療機構不允許收治發熱病人,須引導患者到就近衛生健康部門指定的定點醫院或發熱門診就診。
學校、托幼機構要做好晨午(晚)檢工作,嚴格落實教職工、學生健康情況 " 日報告 "" 零報告 " 制度。
機場、火車站(高鐵站)、長途客運站、賓館、酒店、餐飲店、藥店、醫療機構、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大型活動場所、景區景點、影劇院、酒吧、娛樂場所、辦公場所等重點場所和社會福利養老機構、監所等重點單位使用的非接觸式體溫測量設備,需經市場監管部門計量授權機構檢校符合標準要求后方可使用。
在醫療機構、公交車、地鐵、超市、電梯等密閉公共場所要佩戴口罩,鼓勵在相應入口處增設(自動)口罩售賣點。
零售藥店不得向未能提供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醫生處方的人員售賣退熱藥,須引導患者到就近衛生健康部門指定的定點醫院或發熱門診就診,準確記錄患者身份信息,及時上報發現的疫情風險信息。
二、加強健康申報
機場、火車站(高鐵站)、長途客運站、賓館、酒店、餐飲店、藥店、醫療機構、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大型活動場所、景區景點、影劇院、酒吧、娛樂場所、辦公場所等重點場所和社會福利養老機構、監所等重點單位要繼續做好掃碼通行工作。
省大數據局需完善健康掃碼定位功能,并保留近期掃碼記錄,確保在發現感染者后能第一時間追蹤到與其有接觸的相關人員,并進行精準管控。
外地來黔返黔人員一律要在 " 貴州健康碼 " 上主動申報旅居史、接觸史、發熱史等個人健康情況。省大數據局要完善 " 貴州健康碼 " 個人健康申報相關功能,并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全面落實健康碼互認互通、一碼通行,推進人員安全有序流動。
三、加強人員管控
境外來黔人員
1. 在省外首站入境的,如入境后已在省外首站地集中隔離 14 天,入黔后由首站社會防控組將人員集中在指定集中隔離場所,并通知當地醫療衛生機構上門或直接送至定點醫療衛生機構采樣進行核酸檢測,陰性者轉為居家隔離觀察 7 天,無異常后可自由出行;如入境后在省外首站地未隔離滿 14 天的,須在我省集中隔離補足 14 天,并在第 14 天進行核酸檢測,陰性者轉為居家隔離觀察 7 天,無異常后可自由出行。
2. 在我省首站入境的,貴陽海關要按照 " 三查、三排、一轉運 " 的要求,嚴格開展出入境檢疫。轉入地方后,由首站地縣級人民政府實施集中隔離 14 天,并在入境當天及第 14 天進行核酸檢測,2 次檢測陰性者轉為居家隔離觀察 7 天,無異常后可自由出行。海關、衛健、屬地政府要加強聯防聯控,實現無縫對接,形成閉環管理。同時要嚴防埃博拉病毒病、中東呼吸綜合征、拉沙熱、瘧疾等疫情,防止疫情疊加傳入。
3. 實行機場、隔離點、居家閉環管理,解除集中隔離人員由居住地社區安排車輛接到家中進行居家隔離,無居家隔離條件的繼續在隔離酒店集中隔離 7 天,轉運和隔離等費用自理。
中高風險地區來黔人員
各地要繼續加強對中高風險地區來黔人員的管控,對 14 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落實首站負責制,有健康綠碼和 7 天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的,到我省后進行一次核酸檢測,檢測結果為陰性的可自由出行;無健康綠碼或 7 天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的,一律實行到我省集中隔離 14 天,并在入黔當天和第 14 天各進行一次核酸檢測,檢測結果均為陰性的可自由出行。離京人員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各地要高度關注國內疫情風險變化信息動態,實時調整中高風險地區名單,有針對性地落實管控措施。
湖北來黔人員
對 14 天內有湖北旅居史的人員,持有健康綠碼,且有 7 天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的,可不再進行核酸檢測,直接放行;沒有核酸檢測報告的,入黔后由首站社會防控組將人員集中在指定集中隔離場所,并通知當地醫療衛生機構上門或直接送至定點醫療衛生機構采樣進行核酸檢測,檢測結果為陰性的可自由出行。
外省返黔師生員工
持有綠碼的,無論是否有外省核酸陰性證明,到我省后由所在學校組織再進行一次核酸檢測,檢測結果為陰性的可正常復工復學。中高風險地區和湖北來黔返黔師生員工嚴格落實首站集中采樣檢測要求。
四、加強病例管理
提高醫療救治能力
保留全省 108 家定點醫院和 183 個定點發熱門診,做好建設市州方艙醫院準備,對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 " 應收盡收,應治盡治 "。
發熱門診就診人員
發熱門診就診的人員一律進行核酸檢測,如診斷為疑似病例的,一律送當地定點醫院進行隔離觀察治療。
疑似病例
一旦發現疑似病例,立即送往當地定點醫院進行單人單間隔離觀察治療,并進行核酸檢測。檢測結果經省疾控中心復核為陽性的,由省級醫療專家組判定為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送省將軍山醫院隔離治療。按照國家最新版診療方案相關規定排除疑似的,轉到其他醫院繼續治療。
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
1. 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一律送省將軍山醫院進行隔離治療。
2. 患者出院后,繼續在省將軍山醫院集中康復隔離 14 天。在康復隔離期間,分別于第 7 天和第 14 天進行一次核酸檢測,檢測結果均為陰性的,且無發熱、干咳、乏力等癥狀的,經省醫療專家組評估同意解除康復隔離。
3. 解除康復隔離后,省將軍山醫院要通知患者原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安排專用車輛將患者直接轉送居家隔離觀察 14 天,形成閉環管理。移交時,須將軍山醫院院方、患者居住地縣級社會防控組和疫情監測管控救治組、當地社區(街道、鄉鎮)相關人員同時到場,并在患者移交單上簽字(一式四份),四方各保存一份。患者須簽訂自覺執行防控責任承諾書(一式五份),承諾書內容應包含遵守防控紀律和要求,自覺接受隨訪醫生的隨訪,配合例行的檢查和核酸檢測等,五方各保存一份。
4. 患者解除康復隔離后,還需進行 14 天的居家隔離觀察。居家隔離期間,患者應盡可能居住在通風良好的單人房間,并減少與家人的密切接觸,做到分餐飲食,做好手衛生和日常清潔,杜絕外出活動。社區(街道、鄉鎮)主要負責同志是居家隔離觀察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確保患者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居家隔離,并進一步做好相關管理服務工作。患者所在地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負責安排家庭醫生對患者進行健康管理。屬地縣(市、區、特區)疾控機構負責核酸檢測的采樣和檢測,分別于第 7 天和第 14 天采樣進行核酸檢測,檢測結果均為陰性,且無發熱、干咳、乏力等癥狀的,可解除居家隔離。解除居家隔離,可正常復工復產復學復課。社區(街道、鄉鎮)要組織專業人員對解除隔離出院患者進行一年的隨訪。在一年的隨訪期,社區(街道、鄉鎮)要每月組織對出院患者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5. 確診病人和無癥狀感染者在將軍山醫院治療期間、隔離康復期間均由將軍山醫院全程管控。縣(市、區、特區)政府用專用車輛接回后,居家隔離患者、隨訪期患者全程由患者所在的社區(鄉鎮、街道)管控。確診病人和無癥狀感染者在將軍山醫院治療和康復期間的治療信息、管理信息由將軍山醫院負責收集管理;居家隔離和隨訪中的治療信息、管理信息由屬地縣級衛生健康部門統一收集管理并同時報將軍山醫院分析評估。做到每人有一本管理臺賬,治療有痕跡,管理有要求。
6. 省衛生健康委要及時向省大數據局推送解除康復隔離的患者相關的健康信息和監管信息數據。省大數據局根據推送信息,及時調整患者 " 貴州健康碼 " 顏色并完善相關功能,做到及時跟蹤管理,及時將相關信息推送省社會防控組,便于回溯患者行動軌跡。
7. 出院患者居家及隨訪期間一旦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當地政府立即組織用專用車輛將患者送將軍山醫院進行隔離觀察。在將軍山醫院隔離后,經省疾控中心間隔 24 小時核酸復檢呈陽性,并出現發熱、咳嗽等臨床表現,或 CT 影像學顯示肺部病變加重,經省級醫療專家組判定為復陽病例,按確診病例管控;核酸復檢呈陽性,但無臨床表現和影像學進展的,由省級醫療專家組判定為康復期患者,應繼續在將軍山醫院隔離康復,直至間隔 24 小時兩次核酸檢測陰性,再隔離 14 天,分別于第 7 天和第 14 天再次采樣進行核酸檢測,檢測結果均為陰性,可解除康復隔離。將軍山醫院通知患者原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安排專用車輛將患者直接轉送居家隔離 14 天。
8. 出院患者居家及隨訪期間有新冠肺炎癥狀的,當地政府立即用專用車輛將患者送將軍山醫院進行隔離觀察。期間開展核酸檢測,核酸檢測為陽性,按照上述有關程序判定是否為復陽病例。核酸檢測為陰性的,經治療癥狀消失,隔離滿 7 天,間隔 24 小時兩次核酸檢測均為陰性,可解除隔離返家,不再進行居家隔離。出院患者一旦確定送到將軍山醫院,由當地疾控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社會防控組及時對其密切接觸者進行隔離醫學觀察。當地不得隨意發布相關信息,并做好輿情管控。
密切接觸者
1. 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一律進行集中隔離 14 天,并于隔離當天及第 14 天分別進行一次核酸檢測,檢測結果均為陰性且無發熱、干咳等癥狀的,轉為居家隔離 7 天;居家隔離期間沒有出現發熱、干咳等癥狀的,可解除居家隔離,正常復工復產復學復課。
2. 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觸者。一律進行集中隔離 14 天。疑似病例經排除新冠肺炎的,其密切接觸者同步解除集中隔離。
密切接觸者的共同生活工作人員
須居家隔離 14 天。密切接觸者解除集中隔離時,其共同生活工作人員同步解除隔離。
五、加強核酸檢測
(一)重點人群
對密切接觸者、境外入境人員、中高風險地區及湖北來黔人員、發熱門診就診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護人員、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口岸檢疫和邊防檢查人員、監所工作人員、社會福利養老機構工作人員、外省返黔師生等十類重點人群 " 應檢盡檢 ",其他人群 " 愿檢盡檢 "。
(二)采樣和檢測
1. 各市州衛生健康局根據當地核酸檢測機構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各檢測機構檢測任務。
2. 密切接觸者。由社會防控組組織集中隔離后,由當地醫療衛生機構統一采樣,送指定檢測機構檢測。
3. 境外入境人員。在我省首站入境的,由當地海關部門進行首次采樣和檢測;集中隔離后,由當地醫療衛生機構統一采樣,送指定檢測機構檢測。經外省中轉入黔的,由社會防控組組織集中后,當地醫療衛生機構統一采樣,送指定檢測機構檢測。
3. 中高風險地區及湖北來黔人員。入黔后,由社會防控組組織集中后,當地醫療衛生機構統一采樣,送指定檢測機構檢測。
4. 發熱門診就診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護人員、醫療機構工作人員。由各醫療機構自行采樣。有檢測能力的,自行開展檢測;無檢測能力的,送相關檢測機構檢測。
5. 口岸檢疫和邊防檢查人員、監所工作人員、社會福利養老機構工作人員。由被檢人員所在單位協調當地衛生健康部門開展核酸檢測。
6. 外省返黔師生。由學校協調當地衛生健康部門開展核酸檢測。
加強核酸檢測能力建設
各級政府要提升縣級醫療機構、疾控機構實驗室檢測能力,力爭于 2020 年 10 月底前各縣(市、區、特區)疾控中心和人民醫院具備核酸檢測能力。
加強質量控制
各地要高度重視,壓實屬地責任和各級各類核酸檢測機構管理責任,建立常態化質量控制機制,加大監督管理力度,強化人員培訓和質量安全監管,嚴防生物安全事故發生。
六、加強愛衛工作
堅持預防為主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將疫情防控與愛國衛生運動緊密結合,持續開展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力量,提高廣大群眾的參與水平,提升公民的社會責任意識,促進群防群控工作,形成全社會講衛生、重防護、優環境的良好氛圍。各地要強化對車站等重點場所開展環境清潔,進一步加強對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冷庫等場所的管控,按照衛生防疫相關要求,對售賣、存儲進口食品、生鮮食品、冷凍食品的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餐飲場所以及儲存場所等,全面開展日常清潔和消殺。定期開展村莊清潔行動,提升村民環境衛生意識,改變不良衛生習慣。科學開展病媒生物防制,控制病媒生物密度。對農貿市場、批發市場、銷售鮮活農產品的超市,尤其是銷售境外進口生鮮食品的相關場所,做好日常清潔和消毒,做好從業人員的癥狀監測,必要時進行環境和人員的核酸抽檢。
七、加強培訓演練
各地要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及時調整健康教育策略,分級分層有針對性地開展 1-2 期相關防控、診療方案的培訓,提高醫療衛生專業人員診療和防控水平 , 確保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第一時間發現疑似病例,第一時間開展隔離救治,第一時間進行精準管控。各地要組織開展常態化疫情防控演練,進一步檢驗預案、磨合機制、錘煉隊伍。7-9 月完成以 " 疫情在國外、省外持續蔓延,我省境外、省外輸入風險持續增加,有持續零星病例輸入 "
" 省內出現本地聚集性或暴發疫情 "" 疫情呈全球大流行態勢,我省疫情反彈,病例急劇增加 "" 大流行過后或重點人群疫苗免疫接種后,人群免疫屏障基本建立,新冠肺炎進入常態流行模式,成為季節性常態流行病 " 等 4 個情景的演練工作,提升及時發現、快速處置、精準管控、有效救治的能力。各地要重視演練策劃工作,緊扣實戰、科學、規范要求,優化演練流程,合理設置演練環節,及時評估演練效果,打造一支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必勝的應急處置隊伍。
八、加強健康宣傳
各地要持續加強健康知識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雜志、手機短信、微信公眾號等各類傳播平臺、媒體,強化健康教育,普及科學防疫知識,推動個人踐行健康生活方式,自覺履行個人和家庭防護義務,增強公眾尤其是老年人、兒童、孕產婦、殘疾人、學生、嚴重慢性病患者的個人衛生防護意識和科學防護能力,加強對特殊人群的心理疏導和關愛幫扶。提升公眾健康素養,倡導科學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減少聚餐聚會聚集,引導公眾養成勤洗手、常通風、用公筷、咳嗽和噴嚏時注意遮擋、拒食野生動物、不隨地吐痰等良好衛生習慣。強化輿論引導,及時發布疫情防控信息,做好輿情監測,回應社會關切,依法嚴厲
打擊造謠、傳謠、散布虛假信息等違法犯罪行為,維護社會穩定。
九、加強支撐保障
強化專業支持。優化疫情防控專家組構成,定期組織專家分析研判疫情形勢,及時提出防控建議,提高疫情防控決策的科學性、可行性、前瞻性。
強化大數據支撐。做好疫情防控數據收集、匯聚和共享使用,切實做好數據安全管理和個人隱私信息保護;加強與國家、省際間疫情防控信息及時共享,推進人員安全有序流動;定期進行大數據關聯分析、風險研判,精準推送各類疫情防控信息。
強化資源保障。加強社區基層防控能力建設,構建醫防結合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健全應急管理機制,加強公共衛生應急管理機制和體系建設。加大口罩、預防和治療藥物、消殺藥械、檢測試劑等防護和醫療物資生產儲備力度,切實保障醫療救護人員、一線防疫工作人員、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人員等重點人群的防疫物資。
強化值班值守。各級政府和各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社會防控組和疫情監測管控救治組要建立健全 24 小時人員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嚴格按照要求報送突發事件信息,高效妥善處置各類涉疫突發事件、緊急事件,以及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十、加強督導檢查
各級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要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健全防控工作責任制和管理制度,加強內部風險隱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各地要建立常態化長效防控機制,加強部門間的溝通協調,持續抓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彌補可能出現的各種漏洞。對因工作落實不到位、未按規定履行防控責任,造成疫情擴散蔓延的,將按照相關規定從嚴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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