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7日11時,貴陽市公安局云巖分局市西路派出所接到一起報警電話,電話那頭的陳女士告訴民警,有人冒充自己公司的法人并要求她打錢,而其中最要命的是,她已經給對方提供的賬戶打了68萬元。
▲聊天記錄截圖
原來,陳女士是市西路派出所所轄區域某食品公司的財務人員,案發當天,其QQ通訊錄出現了一個陌生賬號。“這是我的新賬號,你加我一下。”記者從警方提供的聊天截圖上看到,該陌生賬號自稱“嚴某”,其頭像、昵稱以及說話語氣均與陳女士所在食品公司的法人嚴某相同。陳女士當時就輕信對方真的是法人嚴某開的新賬號,毫無察覺的她還開始和對方交接起工作。
“貨款68萬元整,周五回款。”在還未加好友的情況下,“嚴某”要求陳女士向南安市某貿易有限公司的賬戶轉賬68萬元,說這個賬戶與食品公司有合作,雙方在合作期間需要存在資金往來,并強調這筆款項“急需付款”。隨后,陳女士沒多想就將這68萬元從中國工商銀行貴州省新支行打到了對方指定的賬戶。
然而,就在當天打款后不久,這名“嚴某”又以“補貨款”的名義,再次要求陳女士向一家河南的商貿公司戶頭上打入92萬元。“嚴某”的貪婪,終于讓陳女士察覺到異樣。于是,陳女士趕緊撥通了公司法人,也就是真正的嚴某的電話,經核實,這位“嚴某”就是個十足的“冒牌貨”。隨后,陳女士趕緊報警向警方描述了受騙的經過。
“犯罪嫌疑人因為還準備二次行騙,所以并未到銀行取走此前已經轉賬成功的68萬元。”市西路派出所辦案民警佘東恒介紹,在受理陳女士的報警后,市西所立即凍結了涉案資金并按照相關規定,在3個月以后啟動返還程序。
當天上午11時,市西所民警帶領受害人陳女士來到了當初轉賬的中國工商銀行貴州省新支行。“相關通知書、決定書還有證件麻煩出示一下。”在該行法務事務部工作人員和警官的幫助下,以該食品公司名義轉出的68萬元,在正常情況下將于3個工作日左右到賬。
在此,民警提醒廣大群眾在遇到任何資金轉賬、刷單時,一定要多留個心眼,必須在核實清楚的情況下進行操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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