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晚,從江縣公安局接到線索舉報稱:在從江縣,有人非法種植罌粟。接報后,轄區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往處置,經現場清點共發現有61株罌粟原植物,在村干見證下將罌粟鏟除,并傳喚違法行為人(馬某某,女,69歲)到派出所接受調查。經查,馬某某以藥用為目的在其自留地種植罌粟原植物,被公安機關查獲后,馬某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表示不再犯。
(圖為給予舉報人獎勵2000元)
目前,從江縣公安局依法對馬某某作出行政處罰。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