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近日,從江縣人民檢察院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促使行政職能部門加強最低生活保障監督和管理工作,并追回違規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從江縣人民檢察院針對行政職能部門向服刑人員違規發放低保金開展專項監督,發現行政職能部門對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監督和管理還存在漏洞,未全面掌握和及時更新低保對象信息動態,導致出現四名低保對象在服刑期間仍然享受低保待遇的情況,涉及金額共計7995.5元。縣檢察院及時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督促其改進工作,并要求及時追回已違規發放的低保金。檢察建議發出后,行政職能部門及時進行了履職整改,就不應當發放而發放低保金的問題進行全面清查,建立健全低保對象信息動態監管制度。同時追回了向四名服刑人員違法發放的低保金。
最低生活保障是國家對符合條件的經濟困難人群的救濟,以保障該人群基本生活所需,體現國家和政府人文關懷。從江縣人民檢察通過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助推行政職能部門依法行政,形成保護國家利益合力,不斷規范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為實現讓每一筆低保金都發揮其應有的救濟功能而努力。(石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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