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于網絡)
據悉,在2019年8月,被告人伍某政家女兒出嫁,送親至黃平縣某鄉十字路口時,遇到本村的胡某與滕某在修建指路碑。被告人伍某政聽信迷信的言語,認為其行為是在害自己女兒,便在傍晚的時候,約其吃飯 “說理”,沒想當走到一半時,被告伍某政開始指責胡某是故意在送親路上安指路碑燒香紙,胡某不承認其說法,被告伍某政與兒子伍某便向其拳腳相加。事后經鑒定,被害人胡某的損傷為輕傷二級。最終經法院審理認為,二被告人聽信迷信言語,以致于毆打他人造成傷害后果,觸犯我國刑法,最后判處被告人伍某學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被告人伍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緩刑一年。
法官說法:崇尚科學,切勿相信“天降災禍”“鬼怪害人”等迷信說法,遇到事情應理性對待,保持冷靜的頭腦,客觀看待問題,切勿沖動行事,一旦違法,終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