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7日,黎平法院立案受理了曾某申請執行呂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案件標的為390148.91元。在本院承辦法官的積極勸說下,被執行人在3月5日僅支付40000元到本院一對一賬戶上,剩余案款遲遲不肯兌現。申請人曾某于3月5日向本院提出申請對呂某進行財產線索懸賞公告,執行法官考慮到呂某一直與本院有聯系的情況下,暫時未對其進行懸賞,在此期間內也一直催促呂某還款,但呂某仍舊沒有主動履行的意識,并以各種借口拖延支付剩余執行款。3月29日,法院在其微信公眾號上發布了被執行人呂某的懸賞公告,被執行人看到后,迫于法律威嚴及輿論壓力,于4月2日主動到法院與執行法官進行了溝通。
4月6日,呂某將長期未支付的剩余執行款350148.91元全部轉入法院執行款一案一賬號內,并電話告知執行法官。為此,法院依法將其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的信息進行屏蔽,并撤銷其懸賞公告,本案執行完畢結案。(黃文韜)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