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法官幫我要回了欠款,又避免了在法庭上的斗嘴。我們依然還是好朋友呢。”8月6日,閔某某在收到了吳某某拖欠多年的2萬元欠款后對法官表示感謝。
當事人在法庭提交起訴材料
閔某某與吳某某系多年好友關系,2018年4月20日,吳某某因做生意需要一筆資金,遂向閔某某借款2萬元,并承諾于同年8月底前還清。可是到期后,吳某某一直以生意虧損等各種理由推脫,拒絕還款,閔某某遂向法院起訴。
2021年3月,尚重人民法庭在收到起訴材料,又電話聯系吳某某未果的情況下,驅車前往其戶籍地尚重鎮(zhèn)舊洞村,村委會告知,吳某某長年在外做生意,很少回家,村上也沒有其家人居住,很難聯系。法庭只好委托村民委如果有消息請馬上告知。
法官在村干幫助下找到吳某某家卻找不到人
2021年6月,經村民委告知看到吳某某回村了,法庭法官當即驅車前往舊洞村其家中上門調解,經了解到,吳某某還是很在意閔某某這個好友的,實際也不愿意拖欠借款,只是這兩年生意難做,加上疫情影響,接連虧損,才一直躲避原告。承辦法官隨后通過微信視頻聯系了閔某某,同意延長兩個月時間籌錢,法庭當即根據雙方的意見制作了訴前調解筆錄,并簽字確認。
法官入戶,吳某某家大門緊閉
為節(jié)省雙方的訴訟成本,2021年8月6日,法庭再次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用視頻的方式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吳某某稱已經籌集到錢,非常感謝閔某某給予的寬限時間以及法庭所做的調解工作。吳某某當即向閔某某轉賬兌現了2萬元欠款。
尚重人民法庭始終把訴前調解當做“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的頭等大事,急當事人所急,多次用遠程視頻調解,減了群眾訴累,挽回了一段友情,達到案結、事了、人和的目的。(李登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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