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名女子氣沖沖的闖進雷山法院永樂人民法庭辦公室,聲稱有急事需要法庭給予處理。隨后法庭干警對其進行接待,并耐心聽其講述事情原委。經了解,該女子名叫楊某英,是榕江縣某鄉人,她與雷山縣某鎮楊某和按農村習俗舉辦婚禮后同居,并生育有一男一女兩個子女,但由于缺乏法律意識,至今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在兩人共同生活期間,二人因生活瑣事引發矛盾,楊某和認為其中一個孩子不是自己親生,為此雙方爭吵不斷,矛盾不斷升級,曾經的一家人變成了劍拔弩張的仇人。楊某英幾次欲通過DNA鑒定自證清白,奈何經濟拮據,幾年下來,雙方分歧越來越大,矛盾進一步升級。最終,楊某英不愿意繼續與楊某和生活在一起,要求“離婚”,但不知道應該如何處理,為此前來法庭尋求處理。
法官了解情況后,對楊某英進行了普法宣傳和耐心勸解,告知楊某英和楊某和沒有辦理離登記,兩人之間不存在婚姻關系。楊某英表示已了解相關法律規定,于是笑嘻嘻地走了。
本以為事情得到了解決,但未料到,劇情開始了反轉.......
第二天,法官突然接到了一個電話進行法律咨詢,來電之人正是楊某和,他緊急向法庭反映,楊某英2021年8月12日到集市購物回家之后,將孩子丟棄家中后,便不知所蹤。現在楊某和不在家中居住,小孩子無人照料,不知道如何處理。法官一聽,知道事情開始嚴重,于是引導楊某和立即聯系在家親屬照顧小孩,并以迅速趕回家中,同時打電話進行報警。經歷一番推斷和找尋,法官一行人發現楊某英回到了娘家。法官對楊某英進行了批評教育,告知她雖然與楊某和不存在婚姻關系,但是依然有撫養子女的義務,放棄子女不管,將構成遺棄。在法官的勸導下,楊某英隨即趕夫家照顧孩子。
然好景不長,到了8月18日,楊某英再一次來到法庭,一進法庭大門便又哭又鬧要求處理她與楊某和關系。法官經電話與楊某和溝通,楊某和稱雙方因孩子的事情越鬧矛盾越嚴重,女方也多次以自殺等手段相威脅,為了把孩子撫養的問題解決好,同意由法庭組織協商處理。當天,在法官的耐心勸解和明理釋法后,雙方終于心平氣和地達成了協議,長子由楊某和撫養,長女由楊某英撫養,雙方各自承擔撫養費用。由于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用心及時處理該起糾紛,使當事人雙方的矛盾得以及時化解,子女權益得到了保障,同時也避免了事態的進一步惡化,起到了較好的法律效果、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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