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施秉縣政府下發關于田輝等同志任免職的通知,通知主要內容如下:
縣人民政府決定:
田 輝同志任縣林業局副局長(保留正鄉長級),不再擔任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龍 軍同志任縣林業局副局長職務;
羅萬忠同志不再擔任縣林業局副局長職務;
李官祥同志任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不再擔任縣林業局副局長職務;
張學梅同志任縣旅游產業發展服務中心主任,不再擔任縣旅游產業發展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劉嫻靜同志不再擔任縣旅游產業發展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吳勝權同志任縣醫聯保障事業服務中心主任(保留正鄉級),不再擔任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主任職務;
潘興美、歐成萍兩位同志不再擔任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副主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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