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3 日,習水法院依法對吳某詐騙案進行公開宣判。當地某局退休干部吳某,虛構自己有工程關系,騙取村民 15 萬元。法院以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 3 年 3 個月,并處罰金 1 萬元。
經審理查明,吳某系習水縣某局退休人員。2018 年 5 月至 7 月期間,吳某利用幫扶干部身份,逐步取得村民潘某信任后,向潘某虛構自己負責河道治理工程,可以利用自己的 " 關系 ",將河道治理工程承攬給潘某共同施工建設的事實,騙取潘某 15 萬元。
今年 1 月,吳某因涉嫌詐騙罪,被習水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習水法院于 4 月 13 日開庭審理。
法院查明,潘某將上述款項用于歸還個人欠款和消費。庭審中,吳某對該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法院認為,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數額巨大的財物,其行為構成詐騙罪,習水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