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粵兩地警方與認親人員合影
江女士的心情民警是理解的。自從1994年5月15日,當時還住在鎮遠縣蕉溪鎮的江女士的3歲孩子楊勇(化名)走失后,鎮遠公安刑偵民警一直以接力棒的形式,一直在幫助江女士找回孩子。只要有一點線索,民警就循線追蹤,哪怕最后失望而歸,依然沒有放棄。
“前輩告訴我,他們有好幾次都絕望了,2000年,2009年集中力量搞了幾次打拐大行動,找回了一批孩子,但就是找不到楊勇。當時他們很擔心楊勇是不是那個了,但到最后始終抱著一絲希望,鍥而不舍。”鎮遠縣公安局刑偵民警陶丙雨說:“后來我經手了這個事情,在今年‘團圓行動’中清理鎮遠縣失蹤兒童信息時,我專門找到楊勇的父親,他在深圳那邊打工,我將他的血樣錄入到數據庫中。以前只錄了江女士的血樣,我擔心數據不夠。想不到8月份錄入,11月份時,數據就比對中了。就是楊勇父親的血樣起到了關鍵作用。”
據了解,數據的另一方,來自廣東省惠州市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局。鎮遠縣公安局民警堅決貫徹落實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要求,立即聯系對方,請求他們幫助找到楊勇,并協調認親事宜。一起安排妥當之后,民警才聯系楊勇的父母親,告訴他們找到了楊勇。于是,就有了本文開頭發生的一幕。
楊勇父母與楊勇相認
民警與江女士協商,26日上午11點鐘準時出發到廣東去認親。25日,江女士就從凱里趕到鎮遠,做了核酸檢查等準備工作。在26日臨近出發時間,按捺不住激動心情的江女士又給民警接連打了4個電話。
“警官,你們準備好了沒有,要出發了嗎?”
“警官,我昨天一晚上都睡不著覺啊,我想快點見到孩子。”
“警官,你們來了嗎?我在賓館樓下等起你們的。”
然而好事多磨。當27日鎮遠公安民警帶著楊勇父母趕到廣東惠州時。大亞灣警方告訴他們,楊勇出海了,要等倒29日才能回來。
楊勇與親生父母合影
原來,走失的楊勇被大亞灣一戶漁民家庭領養,他長大后也當了漁民。現年30歲他已經娶了當地女孩為妻,并育有3個孩子,生活幸福美滿。
楊勇說,他從小時候就知道自己是領養的,因為他的養父母辦得有領養手續。他自己心中也曾有過要尋找親生父母的念頭,但一是不知道從哪里入手,二是養父母對他很好,怕這樣做傷了他們的心。
11月30日,在大亞灣公安局刑偵部門認親現場,楊勇的父母親抱著他,哭成了淚人。楊勇全程默默不說話。在相處了一晚后,楊勇父母就回到了貴州。
楊勇父母贈送給警方的錦旗
“我現在感覺很欣慰,孩子還活著,而且健康幸福。我們已經有了聯系,他已經成家立業了,有他自己的想法,至于他以后想怎么處理這件事情,我們都理解他,支持他。”江女士說:“就如我贈給公安機關錦旗上說的,二十七載尋子淚,感謝民警把夢圓。我們已經團圓了,就是最大的滿足。”(龍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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