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為落實省、州、縣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聯席會議精神,2021年11月22日,在“斷卡行動”中,鎮遠縣公安局大數據偵查作戰中心和刑偵大隊通過研判抓獲一名涉嫌出租銀行卡給犯罪分子的犯罪嫌疑人。
11月22日,鎮遠縣公安局民警成功將犯罪嫌疑人,20多歲的男子鄧某某抓獲。據鄧某某稱,11月12日,其朋友讓他開一張銀行卡給他人玩游戲上分,有重金報酬。鄧某某去銀行新辦了一張銀行卡,并將銀行卡租借給他人使用3個多小時,后鄧某某獲利1800元。而在這短短三個多小時內,犯罪分子利用鄧某某提供的銀行卡、支付寶賬號和微信賬號,轉賬20萬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鄧某某對自己幫助信息網絡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公安機關已對鄧某某依法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民警提醒,就在11月10日,鎮遠縣人民法院依法對5名幫助信息網絡犯罪人員,判處了8個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鎮遠公安開展“斷卡行動”,實行“零容忍”態度,吁請廣大群眾不要將自己的銀行卡出租、出借、販賣給他人。(龍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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