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2日凌晨1點,還在睡夢中的從江法院執行干警接到了黎平縣公安局的電話,得知失信被執行人袁某某于1月11日入住黎平縣某某酒店。接到消息后,從江法院執行干警立刻向院領導匯報了情況,經周密部署,執行干警們連夜驅車趕赴黎平,在黎平公安的協助下,最終成功將被執行人拘傳至從江法院。
來到法院后,執行干警告知被執行人:“因你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且一直故意逃避執行,我院已對你限制高消費,同時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在公安協助下對你進行了臨時布控,若你仍拒不履行,我院將對你進行拘留。”被執行人表示今天真的拿不出這么多錢,希望能和申請人取得聯系,寬限幾天時間。
最終,在從江法院執行干警的組織下,被執行人和申請人達成和解,被執行人自愿在1月20日前全部履行。該案能夠順利執結,與執行過程中黎平公安的鼎力協助是分不開的。此次行動是法院、公安在執行工作的有效聯動,惡意逃避的失信被執行人將在聯動工作下無縫可鉆。(李紅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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