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時光中行走,大抵每個人都帶有面具。盧某與黨某是一對95后夫妻,雙方是同一個村的村民,自幼一同長大,經自由戀愛結婚,婚后育有一兒一女。從戀愛到婚姻,在深入的了解對方的另一面后,經常因家庭瑣事吵架,惡語相向。這次起訴離婚,又是因為吵架,盧某直接將自己的生活日用品搬回了娘家,但是,黨某認為盧某就是鬧小脾氣,對盧某不聞不問,盧某覺得委屈,覺得婚姻難以繼續,直接到法院起訴離婚。
盧某起訴離婚,既沒有法定事由,也沒有證據證實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的可能。法官便聯系雙方到法院調解,在著手調解后,了解到盧某并不是真想離婚,只是想通過這個事情,讓黨某有個教訓,改改往日的毛病,夫妻間多加溝通。收到這個信息后,法官以此為切入點,引導雙方將在日常生活中積壓的矛盾和怨氣,在調解室內一并宣泄。并要求雙方正視自身問題,在以后生活加強有效溝通。黨某也表示,日后一定對盧某多加關心和理解,加強溝通,一同照顧年幼的兒女,共建美好的家庭。在從江法院的調解室內,雙方握手言和。
從江法院在審理婚姻家庭類案件糾紛中,始終堅持以尊重婚姻自由,又維護家庭及社會秩序的正常運行相結合為原則。努力在每一個案件中維護人民群眾對法律的理解,維護人民群眾的權益,維護司法的權威。(潘海玉)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